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11.27"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基本情况
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11.27"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基本情况
2005年11月27日21时22分,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71人死亡,4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93万元。
(一)矿井概况
东风煤矿是原国有重点煤矿,隶属于原七台河矿务局。1998年改制为七台河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七台河分公司划入龙煤集团。东风煤矿各种证照均在有效期内。2005年核准生产能力为50万吨/年。该矿为高瓦斯矿井,煤尘具有强爆炸性。
(二)事故原因
1.事故直接原因是:违规放炮处理主煤仓堵塞,导致煤仓给煤机垮落、煤仓内的煤炭突然倾出,带出大量煤尘并造成巷道内的积尘飞扬达到爆炸界限,放炮火焰引起煤尘爆炸。
2.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是东风煤矿长期违规作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严重,超能力生产。
二是七台河分公司对东风煤矿超能力生产未采取有效解决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不跟踪落实。
三是龙煤集团对东风煤矿长期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失察。
五是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佳合分局对东风煤矿未彻底排查重大事故隐患的行为督促整改不力。
(三)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
共对黑龙江省副省长等30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