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宿煤矿“5.20”触电事故案例分析

北宿煤矿“5.20”触电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时间

1981年5月20日9时19分

二、事故地点

万村-北宿矿六千伏一号线路起点杆

三、事故经过

1981年5月20日上午8时20分,机电科职工王守恩在没有去变电所联系停电的情况下,就伙同修志远、董登双、曹思胜等人,分骑三辆自行车自矿里前往万村变电所附近清扫线路,当修志远爬至线杆七米多高度时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四、原因分析

1、纪律松懈,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王守恩等违反停送电制度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矿、区领导存在的“三乎”作风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矿、区领导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存有片面性,研究布置生产多,安全少,对安全讲得多,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解决落实少。

4、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作人工呼吸进行抢救,并且医生在抢救过程中又打了强心剂,以致失去了抢救的时机,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五、预防措施

1、矿要狠反“三违”,加大对“三违”人员的处罚力度,提高机电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停送电制度,加强规程措施的学习与贯彻,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2、大力加强区队建设,提高区队长、班组长的业务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联保能力。

3、做到一施工一措施,严格按技术措施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