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城矿业公司桑树坪煤矿“7.6”煤与瓦斯突出等事故的通报

关于韩城矿业公司桑树坪煤矿“7.6”煤与瓦斯突出等事故的通报

陕煤局发〔2015〕62号

各设区市煤炭管理部门,韩城市煤炭局,神木、府谷县煤炭管理部门,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陕西能源集团公司、陕西省益秦集团公司、陕西延长石油矿业公司、陕西有色榆林煤业公司、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

2015年7月6日凌晨3时56分,韩城矿业公司桑树坪煤矿南一采区3314下回风联巷掘进工作面在清煤过程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煤量约450吨,突出瓦斯15000m3,造成死亡4人较大事故事故发生后,赵正永书记、娄勤俭省长、姜锋副省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科学施救,查清事故原因,省级相关部门迅速赶往事故现场指导救援。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2015年7月9日下午14时30分,白水县鸿森煤矿2501综采工作面回风巷在卧底维护启动设备时电缆着火,5名作业人员进行先期直接灭火时,造成5人不同程度烧伤,已送往医院救治。

桑树坪矿“7.6”事故是我省今年以来第一起较大事故,也是继韩城矿业公司下峪口煤矿2011年“9.29”较大事故后又一次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发在国家第一批安全攻坚重点县韩城市,严重影响了我省安全重点县攻坚成效,拖了全省煤矿安全的后腿。事故暴露出该矿安全工作存在麻痹松懈思想,安全意识不强,防突安全责任不到位,防突措施不落实,在保护层未开采到位情况下进行掘进等突出问题。鸿森煤矿“7.9”事故初步原因是电缆接头处松动,在未进行供电线路检查情况下,启动设备造成短路,致使电缆燃烧,现场作业人员灭火方法不当,造成5人烧伤。事故暴露出该矿安全管理松懈,机电管理混乱,电器设备失爆,违章作业等重大安全隐患。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5月18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6月25日煤矿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桑树坪煤矿 “7.6”和鸿森煤矿“7.9”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漏洞。要按照省安委会《全省煤矿瓦斯等重大灾害集中整治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瓦斯、冲击地压、水、火、大面积冒顶等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落实整改。加强停产停工煤矿安全管理,复产复工前必须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排查安全隐患,杜绝三违行为,严防事故发生。强化安全重点县治本攻坚措施,辖区内的中省和地方煤矿都要认真落实“五真”和九个规定动作要求,特别是韩城市、白水县和陕煤化所属煤矿要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不再发生伤亡事故

二、突出瓦斯灾害防治

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夯实煤矿矿长瓦斯防治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瓦斯防治措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认真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必须优先开采保护层,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严禁在未消突情况下组织生产施工。发现突出征兆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防突措施不落实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健全瓦斯抽采系统,先抽后采、不抽不采,瓦斯抽采不达标矿井一律停产整顿。

三、切实加强防灭火工作

井下出现发火征兆、一氧化碳超限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险情消除前不得复工复产。井下电缆、皮带、机电设备等必须选用取得煤安标志的矿用产品,入井前要严格检验,使用中要定期检修、测试,消灭电器失爆,确保电器设备完好;皮带和供电安全保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工具,完善井上下消防设施。加强职工防灭火安全培训,提高职工自保、互保能力。

请迅速将本通报精神传发所属煤矿。

附件: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桑树坪煤矿“7•6”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

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