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上饶县枫岭头镇永吉煤矿“10·9”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

关于江西省上饶县枫岭头镇永吉煤矿“10·9”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2015〕18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10月9日22时,江西省上饶县枫岭头镇永吉煤矿-200m西翼上山作业区域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截至12日22时,造成3人遇难、7人被困井下。目前,事故救援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事故直接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

这起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违法组织生产。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2015年1月9日过期、矿长安全资格证2015年5月4日过期,已被上饶市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但该矿违反停产指令,继续违法组织生产。二是违规采用局扇通风采煤。该矿以整改维修巷道的名义,在井下布置两个巷道高落式采煤工作面,工作面没有实现全负压通风,致使高落区积存大量瓦斯等有害气体。三是矿井通风瓦斯管理混乱。9月18日,该矿-229m水平发现煤层自燃,采用水淹的方法灭火,致使井下部分巷道被水淹没,通风不畅;工作面局扇设置不合理,供风量不足,导致井下部分区域存在循环风、无风区、微风区。四是违反煤矿井下火区管理相关规定。采取井下水封灭火措施13天后,10月1日,该矿就组织排水、开始启封火区,违反了煤矿火区管理相关规定。五是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事故区域的-200m水平东翼上山作业面和西翼上山作业面均没有安装瓦斯、一氧化碳传感器。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精神,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非法超层越界开采,非法生产建设、拒不执行停产指令等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而引发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严肃查处,依法严惩,真正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二、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和现场通风管理

加强通风管理,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有效风量满足要求,严禁循环风、风流短路、串联通风等现象;认真落实《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2号),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斯超限必须停电撤人;加强瓦斯检测监控系统管理和日常维护检查,定期调校瓦斯传感器,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对存在超通风能力生产、通风系统不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失效等问题的矿井,要立即依照法定程序责令停产整顿。

三、进一步落实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对于封闭的火区,只有经取样化验证实火已熄灭,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248条规定的各项指标后,方可启封或注销。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启封火区和恢复火区初期通风等工作,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火区回风风流所经过巷道中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四、严禁使用已明令淘汰的采煤工艺和技术

加强技术管理工作,严禁使用淘汰的设备和采煤工艺。采掘布置必须满足矿井通风、行人、生产、运输等安全生产需要,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严禁“以掘代采”。

五、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加大整顿关闭力度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结合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实际,认真查找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要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对于安全管理混乱,技术力量薄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没有能力有效治理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其他严重灾害的小煤矿,地方政府要依法关闭。对已经确定2015年关闭的矿井,一律不得验收恢复生产。

六、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各地区要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追究责任。要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导致事故的查处力度,加大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引发事故的查处力度,加大对事故后瞒报、谎报、迟报、逃匿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加大对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