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未开工前擅自误登带电电杆,造成人身触电轻伤事故
一、事故简况
9月22日, ××电业局配电公司带电班在龙镇进行城网改造施工,当天执行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工作任务是:更换10kV镇内干镇东分#18、#21、#24、#25、#26、#28杆6基12米电杆;更换10kV镇内干镇东分#18~#21杆导线。得到许可后带电工作班负责人徐某于7时00分左右到达工作现场列队宣读工作票,交代了安全措施和危险点分析并强调“10kV镇内干镇东分#22杆与10kV农场干同杆架设及临近10kV铁路干带电,严禁有人登杆作业”,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签字,并进行工作任务分工,作业人员分两组:立杆组和放线组。
7时10分左右,工作票签发人林某和工作班成员冯某在10kV镇内干镇东分#17杆进行验电,由工作班成员杜某在此处挂接临时接地线一组,地线挂完后徐某、罗某、冯某、刘某、魏某、李某乘车准备到10kV镇内干镇东分#30杆挂另一组接地短路线,当路过10kV镇内干镇东分#21杆时,车辆停在路边,工作负责人徐某指派刘某跟随吊车立杆,指派李某到#20杆准备变台工作,指派魏某到#21杆做放线、立杆准备工作,并交代“等我们挂完地线回来后再进行工作”。
完地线返回途中,徐某接到“有人感电”电话后,立即赶往出事现场。到达现场时看到魏某误登带电10kV铁路干21左#1杆,面向西坐在10kV铁路干21左#1杆的上层横担上(10kV铁路干21左#1杆为上下两层转角横担,上层横担与原铁路干导线连接,原铁路干为废弃线路不带电。下层横担与新10kV铁路干导线连接,新10kV铁路干带电。),脚踩在下层横担上,因下层导线有电,对其脚部放电,造成左脚外侧轻度电击伤。
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
1)配电公司安全管理不严格,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
2)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点分析流于形式,事故责任者对工作任务及工作范围不清楚。
3)事故责任者自我保护意识差,未经工作负责人许可擅自工作。
4)工作班成员责任心不强,没有做到相互监督、互相关心。
5)工作负责人安全注意事项交待不明确、不具体。
6)临近带电线路防误登措施不完善。
三、防范措施:
1)进行安全生产整顿,查找管理及人员、设备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2)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