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南海市某大厦工程中毒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2年6月25日,广东省南海市大沥区某大厦工地,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二、事故发生经过
    南海市大沥区某大厦工程共计3栋,建筑为23层,建筑面积5.4万m2。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南海市某贸易公司合作开发。工程由南海市某建筑公司承建,并将基础工程包给个人承包。该基础工程中人工挖孔桩122根,预应力管桩210根。个体承包人承包人工挖孔桩后又转包给同乡并于2001年12月期间进场施工。后因故,该工程自2002年6月19日停工。
    2002年6月25日挖孔桩施工队在准备撤离工地收拾工具时,到80号挖孔桩井口处拉起井下的工具水泵(此井孔深14.5m,直径1.4m,井中水位离地面为7m),因井孔中有防护网设施不便拉动,于是1名人员下井去取,随即昏倒并落入水中,另1人员见状下井救人,也昏倒落入水中,第3名工人去办公室戴上防毒面具后下井救人,但终因二氧化碳浓度过高(含量大于25%),救助人员上爬时又掉入水中,造成3人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1.技术方面
    第一,井下二氧化碳浓度过高,未经检测盲目下井导致中毒;第二,每人下井前既无防护措施也没有采用安全绳等救援措施,致使发生意外时,不能立即得到救助;第三,工程停工期间井下积聚了硫化氢、沼气、二氧化碳等气体,在既不采取送风措施又不进行检测了解井下具体情况下,救援人员盲目所取的防毒面具又是为消防使用,对防护高浓度二氧化碳作用不明显,最终仍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2.管理方面
    由于承包施工单位违法将基础工程转包给无资质的个体,个体经营者又转包给同乡,这样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只收取费用不加管理,不但暴露该施工企业的管理混乱无人负责,也是对国家法律的一种破坏,最终导致事故使国家和人民造成极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