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操作挖掘机造成死伤事故
(一)事故概况
某二级公路工程由某土建公司承建(总包),其中挖土工程分包给某挖土工程公司施工。2003年5月19日下午16时30分由无证人员驾驶挖掘机造成一死一伤。
(二)事故经过
5月19日下午约16时30分,挖土工程公司安排胡XX进行挖掘机的操作,胡在没有取得场内机动车驾驶操作证、现场没有专人负责指挥,并在酒后情况下登机操作,在未确认作业区内无行人和障碍物的情况下,进行挖掘机倒行,把正在搬运钢管的水电工、电焊工压倒,造成一死一伤的事故。
(三)事故原因分析
1、胡XX在没有取得场内机动车驾驶员操作证、现场没有专人负责指挥,并在酒后情况下登机操作,在未确认作业区内无行人和障碍物的情况下,进行挖掘机的倒行,以致压倒2人,造成一死一伤的事故,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该挖土工程公司作为一个土石方工程施工企业,没有挖掘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章制度,在挖土作业中未派专职指挥人员(或现场监护人员)进行现场指挥(监护),又缺乏必要的警示标志,就安排无挖掘机操作证的人员从事土石机械的操作,这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某土建公司是某土建工程的总包单位,虽与分包单位有施工协议,但分包未经有关管理单位鉴证,在工程立体交叉作业中,缺乏统一协调,在安全管理上不严格,特别是在特别狭小的作业场所进行挖土,检查、监督不到位,这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监理单位对分包监管不严,不到位也是原因之一。
(四)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1、特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工程立体交叉、多支队伍施工,现场项目部应有一个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安全管理网络,总分包之间严格按照安全职责,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3、对作业危险区要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牌,设有专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