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6”硫化氢中毒事故

5月16日,某污水处理厂职工来到马路上,先后打开了6只窨井盖抽取污水,然后下井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了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中毒受伤。
        一、事故经过
        5月16日中午12时左右,某污水处理厂张某等3位职工来到马路上,先后打开了6只窨井盖抽取污水,下午1时半左右,张某等4位外地民工到达现场准备下井作业。2时左右,井内污水抽至露管口,民工张某自己用绳子绑住腰部,没有佩带防毒面具先下井作业,下井后张某用榔头、凿子等敲凿管道内的石块,这时一块砖块被敲落,管道内的污水冲了出来。民工杨某在井口上守望,发现张某靠在井壁不动了,觉得情况有异,便想拉张某出井,但这时绑在张某身上的绳子已经松开,无法拉张某出井。杨某便在不采取任何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下井救人,也即刻昏倒在井内。在井上的程某等另2名民工看到这一情况后,立即用绳子系住自己的腰部下井救人,先将杨某救出,程某再次下井救人时,由于没有佩带防毒面具自己也昏倒在井内。这时污水厂职工张某见状系绳下井,先后将程某和张某救出井外,此时自己也昏倒在路边。在场的其他职工将4人急送医院抢救,第一个下井作业的民工张某已不治身亡,另3名工人出现脑水肿等病危症状,诊断为急性重度硫化氢中毒,经医院抢救脱险,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污水腐败产生会大量的硫化氢气体,阻塞的窨井导致硫化氢气体滞留,操作人员盲目进入窨井作业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没有佩带防护设施;
        2、没有对窨井内的情况进行检查,没有采取强制通风、有害气体检测等手段进行预防;
        3、现场没有具有相应知识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指挥清理窖井作业,安全监督不到位;
        4、在抢险设施不就位时,贸然救人致使事故扩大。
        (三)管理原因
        1、管理制度不健全。污水处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和安全制度 ,并认真落实;
        2、培训教育不到位。应对职工开展职业卫生和安全教育,加强工人自我保护意识;
        3、习惯性违章作业频发,安全监督不到位;
        4、风险识别不足。未对危险性作业进行识别交底,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