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建筑消防设施配置案例分析

一、情景描述
某夜总会地上3层,每层建筑面积为18×60﹦1080(㎡),砖混结构。一层为大堂(190 ㎡)、迪斯科舞厅(810 ㎡)和消防控制室(80㎡),二、三层为KTV包间(每个包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 ㎡)。建筑总高度为12m。在距该夜总会两侧山墙50m处各设有室外地上消火栓一个;该建筑内每层设三个DN65消火栓,采用25m水带,19mm水枪,消火栓间距为30m并与室内环状消防给水管道相连;该建筑内还设有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选用标准喷头,喷头间距不大于3.60m,距墙不大于1.80m。室内、外消防给水均取至市政DN200枝状管网,水压不小于0.35MP。该建筑内2~3层走道(宽度2m,长度60m)和一层迪斯科舞厅,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设有机械排烟系统,并在层顶设排烟机房,排烟机风量是50000m3/h。迪斯科舞厅划分两个防烟分区,最大的防烟分区面积410 ㎡;在各KTV包间内、迪斯科舞厅内、走道、楼梯间、门厅等部位设有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在每层消火栓处设置5㎏ABC干粉灭火器两具。
二、案例说明
本案例包含或涉及下列内容
(一)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的配置。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置。
(三)防排烟系统的配置。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置。
(五)建筑灭火器的配置。
(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配置。
三、关键知识点和依据
(一)室外消火栓
该建筑体积为18×60×12﹦13176(m³),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民用建筑应设室外消火栓。民用建筑体积在5000 m³~20000 m³时,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20L/s。每个室外消火栓流量在10 L/s~15 L/s,因此,在该夜总会四周120m内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室外消火栓。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 L/s时应将消防给水管道布置成环状,且向环状管网供水的输水管不应少于两条。
(二)室内消火栓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体积V大于等于10000 m³的民用建筑应设DN65的室内消火栓,其消防水量应根据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和同时使用水枪数量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15 L/s,同时使用水枪不少于三只。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应小于7m,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消火栓应布置在位置明显易于操作的部位,栓口离地面高度宜为1.10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º角,消火栓水带长度不宜大于25m。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置在地上一至三层且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自动灭火系统。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该场所环境温度大于4℃,且不高于70℃,应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应为中危险级Ⅰ级,其喷水强度不应小于6L/min·㎡,作用面积不应小于160m2。
(四)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
该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给水均取至市政供水管网。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6.1条规定,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1条进水管,且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 L/s,应设消防水池。因此,该建筑应增设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的出水管直接与消防给水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出水管关闭时,其余的出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