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建筑防火案例分析

一、情景描述
某油料储运基地的储罐区内,设有1#和2#地上式立式固定顶重油储罐,3#、4#和5#内浮顶汽油储罐(见图1-16-1)。该储罐区按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了消防设施及器材。
 
图1-16-1 建筑总平面图
二、案例说明
本案例主要分析下列内容:
(一)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分类。
(二)可燃液体储罐区选址。
(三)防火间距。
(四)可燃液体储罐区防止液体流淌措施。
三、关键知识点及依据
(一)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分类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汽油的火灾危险性特征为闪点小于28℃的液体,属于甲类液体;重油的火灾危险性特征为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属于丙类液体。
(二)可燃液体储罐区选址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甲、丙类液体储罐区应设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宜设置在城市(区域)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甲、丙类液体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带。当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带时,应采取安全防护设施。甲、丙类液体储罐区应与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置。
(三)防火间距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甲、丙类液体储罐区与室外变电站、锅炉房、架空电力线、厂外道路、厂外铁路线,及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以下要求:
1.当甲类液体和丙类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储罐区时,其总储量可按1m³甲类液体相当于5m³丙类液体折算;该可燃液体储罐区总储量按折合成甲类液体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