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邵阳县七里山煤矿“6.11”瓦斯爆炸重大伤亡事故

 2005年6月11日,邵阳县七里山煤矿二号通风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4.8万元。

  事故发生后,邵阳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邵阳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娄底监察分局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救工作。

  6月11日至14日,娄底监察分局委托涟邵煤矿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该事故进行了现场勘察和技术鉴定。6月22日至25日,娄底监察分局依法会同邵阳市监察局、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邵阳市公安局、邵阳市煤炭局、邵阳市总工会、邵阳市检察院和邵阳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联合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术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⒈ 事故时间:2005年6月11日2时10分。

  ⒉ 企业名称:邵阳市邵阳县七里山煤矿。

  ⒊ 事故地点:二号通风井井筒280米至300米之间。

  ⒋ 事故类别:瓦斯爆炸。

  ⒌ 事故伤亡情况:死亡6人(详见附件5)。

  ⒍ 直接经济损失:134.8万元(详见附件4)。

  二、事故单位概况

  ㈠矿井概况

  七里山煤矿位于邵阳县九公桥镇内,属县办国有煤矿,斜井开拓,设计3万吨/年,2004年实际产煤3万吨,为证照齐全的合法矿井。该矿下设立山井、二号通风井。事故发生在二号通风井。

  七里山煤矿开采枫江溪矿区南段六井田二迭系龙潭组煤层。该井田含煤5层,其中2、3、5煤层仅具层位,属不可采煤层,1煤层局部可采,4煤层为本矿井主采煤层。

  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42m3/t;煤尘爆炸指数未测定,但该矿区历史上从未发生过煤尘爆炸事故;自燃倾向性为3类。

  该矿实行承包经营。2004年9月30日七里山煤矿矿长何中清(简称甲方)与承包人黎华峰(简称乙方)签订了《邵阳县七里山煤矿立山井承包合同书》,承包期为8年。刘立山不具备承包建井资格,但于2005年5月,承包建设(简称丙方)七里山煤矿二号风井。甲方对乙方实行安全监管。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七里山煤矿甲方安全生产监控管理措施》。乙方派唐新国监管丙方的安全生产,丙方由谢志学负责安全生产。

  ㈡事故地点概况

  七里山煤矿为解决立山井南翼道田冲向斜西翼采区通风问题,经湖南省煤炭工业局、邵阳市煤炭局批准,同意兴建二号通风井。七里山煤矿委托邵阳市煤矿设计室编制了《邵阳县七里山煤矿立山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原娄底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对该《安全专篇》进行了审查批复。

  二号通风井设计座落在七里山煤矿立山井道田冲向斜西翼4号线以南,龙家冲背斜脊部50m处西山坡上。二号通风井设计沿底板开掘,长360m,坡度28°,方位98°,净断面2.4m×2.4m,S=5.1m2巷道支护采用半园拱形,料石砌碹。于2004年5月开工。由于井筒掘进方向穿过一背斜构造,在180m处开始,分别见1煤(0.6m)、2煤(0.2m)、3煤(0.2m),在385m处开始,分别见3煤(0.23m)、2煤(0.23m)、1煤(0.65m)。在井筒360m处(+109m水平)开掘了一条3米左右的平巷。至事故时,二号通风井井筒掘进了410m。

  二号通风井为在建风井,施工期间安装了一台JBT11KW局部通风机配ф400mm胶布风筒供风,出口风量40m3/min左右。事故前风筒仅送至井筒360m处(+109m水平)处。

  三、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2005年6月10日四点班16时,二号通风井安全生产负责人、值班长兼瓦斯检查员谢志学带5人下井,到井筒+109米即斜长360米平巷内花拱。

  21时15分,地面绞车司机莫美艳放完了3车料石、2车拱架后,看见谢志学等6人升井吃晚餐。

  23时,莫美艳便问吃完晚餐后又准备下井的谢志学,风机怎么停开,谢志学说:“风筒烂了,要补”。当莫美艳放了2车水泥河沙后,谢志学便安排小工曾令华等2人带材料下井补风筒。谢志学等6人继续下井在原处花拱。

  23时30分,莫美艳启动风机。6月11日零时10分,就下班。

  6月11日零点班,地面绞车司机李晓莲当班。1时30分,因下大雨且无提升任务,李晓莲离开井口到宿舍。2时左右,雷雨交加,一声炸雷,全矿停电,雨仍在不停地下,但雷声停了。

  4时30分,雨点停了。李晓莲到井口发现二号通风井绞车房棚子被掀翻了,风筒没有了,意识到井下可能发生事故,随即向左田明作了报告,左田明向矿领导等有关部门报告了情况。

  邵阳县县委、县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抢救,并成立了救灾指挥部。7时12分,邵阳市救护大队赶到事故矿井,立即下井侦察和接风筒。井口下去2m,检测CH4:0.5%,CO:0.002%。巷道垮塌严重。井口下去80~150m处,检查CH:4%,CO:0.0026%。将风筒接到170m处,风筒出口风量较小,风流中CH4:1.7~1.9%。CO:0.017%。将情况汇报指挥部,要求增加一台11kw局部通风机,救护队继续侦察,到达300m处,检查CH4:9.7%,O2:19%,CO:0.07%。巷道拱顶全部垮落,为防止因岩石掉落撞击火花引爆瓦斯,侦察小队撤离井下。

  6月11日10时,又增加了一个救护小队,将两台11kw局部通风机同时送风至360m处,有害气体降至《煤矿安全规程》允许浓度,并安装了通讯电话。侦察至360m处,发现6名遇难矿工,全身裸体呈红色,烧伤面积95%,均死亡。到19时30分左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