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板伤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年9月20日夜班,班前会主要安排了当班的生产任务,着重强调斜巷运输及顶板管理的安全事项。-470轨道巷架圆形棚支护,圆形棚共六节梁直径5米,架棚时首先要固定上部三节梁。由于下部是煤,上半部岩石不稳定,容易冒落,为了赶任务,抢时间,就少打两根超前,开始耙矸作业,准备架下部梁。耙矸完毕后,由王某、陈某、李某、高某开始挖底梁窝。这时由于上部岩石比较松软,突然滑下一块岩石,当时李某正在下面挖底梁窝,幸亏有王某及时提醒,才避免人身事故的发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为了赶任务,抢时间,放松了对顶板的管理,不按规定打超前支护,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李某、陈某等人自主保安意识差;跟班队长对现场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划分
1、职工李某、陈某不严格按作业规程作业,偷工减料,冒险蛮干,对事故负直接责任。
2、当班班长重生产轻安全,赶任务轻质量,违章指挥作业,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3、跟班队长对现场管理不到位,不能做好事故预想,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在今后工作中首先要加强自主保安意识。
2、必须执行“敲帮问顶”,对迎头加强支护,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敢于反对违章行为、坚决抵制违章指挥。
五、事故教训和感想
无论干部还是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动摇,工友之间要互相提醒,加强互保联保,确保安全生产。
同时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安全工作更好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