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三塘铺镇山塘煤矿“12•23”顶板事故
一、事故概况
1、企业名称:双峰县三塘铺镇山塘煤矿。
2、企业性质: 私营股份制企业。
3、事故时间:2008年12月23日15时30分。
4、事故地点:-54m一石门三煤补充通风上山。
5、事故类别:顶板事故。
6、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7、直接经济损失:36.8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㈠煤矿概况
山塘煤矿位于双峰县三塘铺镇柘木村境内,矿井距双峰县约25km,距320国道6km,交通方便。
矿井为湖南省人民政府规划保留的矿井,与群力煤矿进行资产整合,整合技改设计生产能力4万t/a,整合技改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已经获得审批,现正处于整合施工阶段。
矿井为私营股份制企业,总股本金1300万元,共有2大股东,分别为贺建军和戴荣华。
矿井由余冬玉担任矿长,负责矿井全盘工作;刘红健担任生产副矿长,负责生产安排,安全隐患排查,下井带班工作;李吾松担任安全副矿长,负责井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下井带班工作;张驿担任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工作;下设值班长4人(邓满凡、张国安、邓轩志和刘红生),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与瓦斯检查,事故当班和事故前一班值班长均为邓满凡。
该矿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4300000830422),有效期限至2013年8月;矿长安全资格证(08143010001707)有效期至2011年6月29日;矿长资格证(01996号)有效期至2010年4月29日;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4300002200309);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有效期,煤炭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已经被受理。
㈡矿井基本情况
矿井开采朝阳矿区相思井田测水组煤层,测水组上段为不含煤段,下段为含煤段。矿井内共含煤8层,从上而下依次为1、2、3、4、5、6、7、8。其中3、5煤层为主采煤层,8为层为局部可采煤层。
3煤层以黑色,块状,亮煤为主,煤厚0.75~1.15m,平均厚1.02m,倾角30~60°,煤层结构简单,偶有夹矸1层,夹矸为砂质泥岩,厚0~0.91m,煤层稳定,为主采煤层。
3煤层直接顶板为薄层泥岩或粉砂岩,水平层理,含菱铁矿结核,厚约1.5 m,属Ⅰ级顶板。老顶为中厚层状,中粒石英砂岩,致密坚硬,底板为中厚层状,中粒~细粒石英砂岩,致密坚硬,无底鼓现象。
根据湘煤行【2008】14号文批准,该矿-80m水平瓦斯和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分别为7.02m3/t和3.51m3/t,瓦斯和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分别为0.42m3/min和0.21m3/min,属低瓦斯矿井。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不易自燃。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该矿井现开采水平正常涌水量5m3/h,最大涌水量10m3/h。大气降水、老窑水、裂隙水对开采有一定影响。
矿井为斜井开拓,主斜井井口标高为+129.64 m,坡度30°,落底标高为-0.064m。风井井口标高为+126.696m,坡度45°,落底标高-3.23m。
矿井分为三个水平开采,第一水平标高±0m,第二水平标高-54m,第三水平标高-80m。矿井一水平已开采完毕,现在第三水平正在改造施工,第二水平局部在进行残采,总回风水平为-54m水平。
该矿采用巷道式采煤,爆破落煤或手镐落煤。采掘当头采用人工扒装和拖运。
矿井现有职工180人,采用三班制作业,即:早班8~14时,中班14~20时,晚班20时~次日4时。
㈢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发生在-54m一石门3煤补充通风上山。因原通风巷垮塌,矿方决定沿3煤掘一条通风上山与-54m总回风巷贯通,此通风上山于12月20日开始掘进,掘进前没有编制专门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事故地点3煤层厚度0.8m,煤层倾角450,掘进至8m处遇到一正断层,断层断距0.6m,至事故前一班已经掘进10m,此通风上山采用梯形木支护,棚距0.5m,规定使用的木支架材径不小于140mm,实际使用的木支架材径为120~140mm。巷道断面高1.1m,上宽1.2m,下宽1.6m,爆破落煤,荆条背顶背邦,采用一台2.2KW的局部通风机送风至当头。事故前一班值班长邓满凡到此处检查时发现空顶1m没有支护,要求作业人员支护好,但至事故发生时,仍然没有进行支护。
因涟源市伏口镇挂子岩煤矿12月17日发生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双峰县人民政府于2008年12月23日11时对山塘煤矿绞车上锁,严禁其组织任何作业,山塘煤矿接到停产指令后,于2008年12月23日停止井下一切采掘作业,并于事故当班安排2人到事故区域设置栅栏和密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