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温塘镇焕新第三煤矿“9•4”顶板事故
一、事故概况
⒈企业名称:新化县温塘镇焕新第三煤矿。
⒉企业性质:股份制企业。
⒊事故时间:2007年9月4日17时55分。
⒋事故地点:焕新第三煤矿4132工作面机巷。
⒌事故类别:顶板事故。
⒍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⒎直接经济损失:45.3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㈠矿井概况
焕新第三煤矿位于新化县温塘镇焕新村境内,由田坪村、焕新村联合开办。该矿始建于1980年,1984年建成投产。至2003年,由崔合林为首共27个股东买断经营,共投入资金2922万元,属股份制企业。矿井设计生产能力5万吨/年,实际生产能力4.5万吨/年左右,全矿从业人员约220人。
该矿实行矿长负责制,由法人代表崔合林担任矿长,崔荣雄担任生产副矿长,刘新建担任安全副矿长,谭显直担任常务副矿长,肖国政担任技术负责人,下设助理副矿长宋作进,掘进副矿长吴鹏程,技术员崔华首,值班副矿长等,负责地面、井下现场安全管理和防突工作。
㈡矿井基本情况
焕新第三煤矿依法取得了“五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证号:4300000630302);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X181005026Y2);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湘MK安许证字〔2006〕0709Y1号);工商营业执照[证号:4300001100289(1-1)],矿长资格证(证号:湘煤-0500175);矿长安全资格证(证号:第050896号),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该矿位于杨家山矿区杨家山井田第10--12号勘探线之间。地质构造为一地层走向近于南北,倾向东,倾角12°的单斜构造。矿井断层、曲褶不发育,属地质构造简单类型。
矿井开采石炭系下统测水组煤层。测水组共含煤7层,其中3煤层可采,3煤层平均厚5.77m,属较稳定煤层。
该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21.71m3/t.d,煤尘无爆炸性,煤层有自然发火倾向性。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矿井最大涌水量为30 m3/ h,正常涌水量为10 m3/ h。
矿井采用平硐暗斜井开拓,主平硐井口标高+404.95m,一级暗斜井落底标高+350m,二级主暗斜井落底标高+290m。现矿井生产水平为+320m水平。矿井主要大巷为裸体支护,岩性破碎地段采用砌碹支护,煤巷采用梯形木支架支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