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三甲乡雷家冲煤矿“4·2”顶板事故调查报告
2007年4月2日,涟源市雷家冲煤矿井下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5.3万元。根据国务院令第296号和第75号的规定,2007年4月11日,成立了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娄底监察分局牵头,涟源市监察局、涟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涟源市煤炭局参加的事故联合调查组。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查阅资料,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原因和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
⒈事故单位:涟源市雷家冲煤矿。
⒉企业性质:集体企业。
⒊事故时间:4月2日9时40分。
⒋事故地点:西三煤斗行人上山掘进工作面。
⒌事故类别:顶板。
⒍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⒎直接经济损失:35.3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㈠煤矿基本情况
雷家冲煤矿位于涟源市三甲乡长江村境内,距涟源市城区4Km。矿井始建于1998年,设计和核定生产能力3万吨/年,2006年实际采煤1.5万吨。矿井取得了有效的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和安全资格证。
雷家冲煤矿原属三甲乡集体企业,2000年改制为长江村大冲组组办集体企业。2003年,由肖祥信等9人承包经营,承包期7年。2005年12月,雷家冲煤矿改由杨更生等5人承包经营,原承包期不变。
雷家冲煤矿由投资人之一杨更生任董事长,负责矿井全面工作。肖祥信任矿长、法定代表人,只负责煤炭销售,由曾伟雄任技术负责人,没有配备安全副矿长和生产副矿长。下设3名带班长、3名安全员兼瓦斯检查员。
㈡矿井开采技术条件
雷家冲煤矿位于金竹山矿区铎山井田西翼青龙坳地段南部,开采下石碳统测水组煤层,井田批准开采上限标高+370m,下限标高+51m。测水组共含煤5层,其中3、5煤层为可采煤层,2、4、6煤层不可采。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31.79m3/t,属高瓦斯矿井。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无自然发火危险性。
㈢矿井生产系统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中央并列式通风。分二个水平开采,第一水平(+50m以上)己开采完毕,第二水平(-50m~+50m)为现生产水平。-50m水平现开采西翼采区,共有7个采掘工作面。
采煤方法为巷道式开采,爆破或手镐落煤,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煤巷掘进采用电煤钻钻眼,爆破或手镐落煤,木支护。
㈣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发生在-50m水平西翼三煤斗行人上山掘进工作面。该掘进工作面从-46m运输平巷内开门,距西三煤斗10m,沿5煤层倾向布置。巷道高1.6m,上宽1.2m,下宽1.6m,断面积2.24m2。采用φ80~100mm松圆木梯形棚子支护,支架间距0.2~0.3m,用柳条、毛柴背帮背顶,支架支设在炭质泥岩伪底上。至事故前,该巷已掘进5m。
该处5煤层结构较复杂,煤层赋存不稳定,煤层倾角50°,厚度变化大,一般为5.6m。直接顶板为薄层状砂质泥岩,一般厚3m左右,老顶为石英砂岩或细砂岩,致密坚硬,节理发育;伪底为灰黑色的炭质泥岩,厚约1.2m,直接底板为薄层状砂质泥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