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桥乡马塘湾煤矿“4.3”顶板事故

 一、事故概况

  ⒈企业名称:邵阳县蔡桥乡马塘湾煤矿。

  ⒉企业性质: 私营企业。

  ⒊事故时间:2009年4月3日13时40分。

  ⒋事故地点:二水平北翼3煤运输平巷与切眼交岔口。

  ⒌事故类别:顶板事故。

  ⒍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⒎直接经济损失:45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㈠煤矿概况

  该矿位于邵阳县蔡桥乡福林村境内,属长乐矿区,距邵阳县城35km,距邵阳市69km,邵阳县城至武冈市县际公路通过矿区,距矿井3km,矿有简易公路与其连接,交通比较方便。

  该矿1992年建矿,1993年建成投产,属私营独资企业,矿井现有职工120人,由吕山峰担任法人代表,尹周兰担任矿长,负责煤矿全面工作;王吉良担任安全副矿长,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黄喜桂担任生产副矿长兼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一通三防、生产安排、开拓布置、顶板管理工作;设值班长(兼安全员和瓦斯检查员)6人,负责现场安全生产跟班管理、安全检查与瓦斯检查;事故当班值班长(兼安全员和瓦斯检查员)为吕爱国。

  矿井证照:采矿许可证号4300000830002,有效期2008年1月~2010年1月;生产许可证号X180503015Y1,有效期2003年1月2日~2007年12月1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号(湘)MK安许证字[2005]0416号,有效期2005年7月22日~2008年7月22日;工商营业执照号4300001100548(1-1);矿长尹周兰,矿长资格证号为湘煤-0502237,矿长安全资格证号为湘煤安字第07043010002585号。

  矿井采用二班作业制。早班:8:00~12:00,中班12:00~18:00。

  ㈡矿井基本情况

  该矿开采测水组中段煤层,矿区范围内含煤7层,其中3煤层是唯一可采煤层,煤层倾角4°~12°,平均7°。其上覆盖的2煤层厚度0.25m左右,与3煤层相距0.2m~0.3m,开采时与3煤一并采出。2+3煤总厚度0.4~2.0m,平均0.8m,直接顶为粉砂质页岩或黑色页岩,厚度1~2m,底板为黑色页岩。

  该矿2008年进行了瓦斯等级鉴定,根据湘煤行[2009]26号文,矿井为高瓦斯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0.16m3/t,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15.12m3/t。煤层无自燃倾向性,煤尘无爆炸危险性。

  该矿采用斜井开拓,主斜井井口标高为+322.12m,落底标高+281m,倾角30°,斜长82.2m;风井井口标高+324m,落底标高+286m,倾角28°,斜长81.1m。

  矿井分三个水平开采,即+280m水平为一水平,+280m~+250m水平为二水平,+250m~+216m水平为三水平,一水平已开采完毕。该矿属技改矿井,目前正在进行新井技改接替老井,同时对二、三水平北翼的煤柱进行残采,待边角煤柱回采完毕后老井即行关闭。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主要通风机为二台YBF-№90型轴流式抽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风台戏机额定风量Q:650~450m3/min,静压H:450~930Pa,电机功率为11kW。

  矿井供电电源来自邵阳县蔡桥乡35 kW变电站,电压等级10kV,配置了一台75kW三相交流发电机作为矿井备用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