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西上庄办事处富民煤矿“7·31”瓦斯燃烧事故

 1、基本情况

  2002年7月31日8时15分,晋城市城区西上庄办事处富民煤矿井下1#掘进面发生瓦斯燃烧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4.5万元。

  2、事故经过

  2002年7月31日8时许,矿长王满昌安排生产,坐第一罐笼入井的有技术员申海珠、安全员段根会、瓦斯员许小兵、炮工宁继,后有9名工人入井,发生事故时该9名工人未到工作面。在井下丁字叉道口,技术员申海珠安排瓦斯员许小兵、炮工宁继到南巷(1#)工作,并告诉瓦斯员许小兵先测量瓦斯浓度,然后打炮眼。技术员申海珠、安全员段根会随后到西巷(2#)工作面安排工作。在南巷(1#)工作面,瓦斯员跟炮工说:“你去打炮眼,零点班风机吹了一晚上,没有事。”炮工跟瓦斯员说:“这个活(指炮工)我不熟悉,技术员让你测量瓦斯浓度。”瓦斯员说:“没事。”随后炮工就按瓦斯员说的去打炮眼,瓦斯员就往外走,炮工刚打炮眼不到半尺深就觉得背后热的厉害,煤电钻也摔在地上,炮工就马上爬到了地上,看见巷道里全是火,炮工爬在地上往外爬,大约爬了30多米时碰上瓦斯员爬在地上,巷道里烟雾比较大,便继续往外爬,边爬边喊:“救人、救人。”这时有两个工人过来把炮工架到井底,后有人也把瓦斯员抬到井底,一块坐罐笼上到井上,送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炮工脱险,瓦斯员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上午11时死亡。

  3、事故原因

  ⑴该矿井下形成串联通风,1#工作面局扇安装位置不对,出现循环风,且采用可燃塑料风筒,工作面长时间微风作业,造成瓦斯积聚,事故当班未检查瓦斯,就开始打眼,煤电钻电缆线破口处产生电火花,引燃瓦斯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⑵该矿通风管理混乱,风井出煤,形成自然通风,且风路不畅通,矿井有效风量不足,井下各工作面串联通风,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⑶该矿机电管理混乱,井下电器设备大部分失爆,且无任何保护设施,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⑷该矿安全组织机构不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各特殊工种均未按规定进行正规培训,无证上岗,现场把关不严,是造成此次事故重要原因。
  ⑸有关管理部门安全管理松散,监督检查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4、防范措施

  ⑴城区煤管局要针对此次事故,通报全区各煤矿,认真反思,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并开展“一通三防”大检查,加强现场管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夯实煤矿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同类事故不再发生。
  ⑵城区煤管局要督促各煤矿加强特殊工种的培训工作,配齐配足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素质和责任心,为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搞好安全生产提供人力保障。
  ⑶城区各煤矿要在全矿职工中认真开展一次反“三违”、反事故活动,坚决抵制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⑷城区各煤矿要认真搞好现场管理工作,保证主扇和局扇的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开,完善通风系统和各项安全装备,加强机电管理,消灭失爆,杜绝无风、微风作业,为职工创造一个安全的生产环境。
  ⑸城区各级煤矿管理部门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实起到安全监督检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