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皮带队电焊瓦斯燃烧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3年5月29日二班,新强煤矿一水平六采区90号层右三片皮带上山仓口皮带头损坏需要焊接,施工单位皮带队队长刘庆才向矿里汇报,制定了电焊措施,经矿领导审批后,向工人贯彻。
8:30分左右,刘庆才带领段长杨永福、崔志成,班长李洪利,维修工郭万福、马春在,及当班皮带司机冯树莹和瓦检员朱继海到皮带头处(现场配备了灭火器、沙箱和水源)。瓦检员朱继海检查了皮带头附近的瓦斯不超限,队长刘庆才就安排工人进行皮带头焊接作业。
11:00时左右,皮带头焊完后,队长刘庆才见煤仓篦子有损坏的,就顺便焊一下,电焊工作正在进行时,突然煤仓瓦斯燃烧,在场的8个人不同程度的脸部、颈部、手造成烧伤。
二、 事故原因:
1、电焊火花进入煤仓,引起瞬间仓内积聚的瓦斯燃烧,将在场作业的人员烧伤。
2、电焊煤仓篦子属临时作业,没有措施违规作业,现场无人员监管。
3、瓦检员因皮带头电焊作业已完成就离开,现场没有对煤仓进行瓦斯检查。
4、仓里存有的煤没有放空,导致仓内的瓦斯排净,给电焊作业留下隐患。
5、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干部没有电焊措施违章指挥。
三、吸取教训
1、严格风电焊管理,无措施不得作业。
2、皮带队要加强运输设备的管理,避免造成设备的损坏。
3、井下要避免和减少电焊,小型设备要升井电焊,大型设备如机组和皮带头需要电焊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保证作业现场通风畅通,瓦斯不超限。
4、仓口附近电焊时,要将仓内煤放空,仓嘴打开,排净瓦斯,仓口处悬挂便携,严格检查瓦斯,确保安全后才允许作业。
5、加强安全管理,杜绝习惯性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