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泰毫皮革厂锅炉爆炸事故

  2006年7月30日晚21时许,温州市鹿城泰毫皮革厂发生了锅炉爆炸重大事故,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爆炸锅炉的型号为LHC0.5—0.39—AⅡ,2002年2月投入使用。

  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锅炉操作人员将分汽缸上的通往用汽设备的出气阀关闭,锅炉内压力因无法有效释放而急剧上升,而安全阀在超压时未能正常起跳,约半个小时后锅炉发生超压爆炸。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企业主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混乱。主要表现为该企业未建立较为健全的锅炉使用规章制度;事故发生前未无证人员操作锅炉;今年5月9日,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对该锅炉进行了内部检验,检验报告指出“安全阀、压力表已超期未校验,应及时检验”,但未将安全阀及时送检而是自行修理等。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1月31日对此进行了判决,鹿城区泰豪皮革厂主要负责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企业生产主管人员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