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力不集中高空坠落死亡

【事故经过】
2000年5月12日,庆阳电力局西峰供电所报装班安排李××、王××、范××三人,为庆阳地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工地等4处装表接火工作。李××为工作负责人,在办理了工作票后,三人到工作现场工作。李、王二人在用户配电室干完安装表盘工作后,李××继续在配电室做紧固螺丝、清理配电室等扫尾工作,范××与王××负责接火工作。接火需用的黑皮线工地电工房已配合放置在杆下,因电源杆砌入工地门房后墙中,范、王二人用梯子上到门房房顶,准备由房顶再上电杆接火(电杆为10M杆),地面以上8M,该门房为坡顶,前檐高2.7米,后檐高4.08米)。
范××从房顶准备登上电杆进行接火,王××在杆下递线和监护,当范××刚刚上电杆,听到工地上有人喊“有人从房顶掉下去了”,回头看时,王××己不在屋顶,范××立即下杆,从梯子下到地面,发现王跌落在水泥地面上,一支腿伸直,一支腿弯曲,头靠墙角,半侧卧蹲姿态,安全帽掉落在脚下面。在场人员紧急送医院抢救,但一直昏迷不醒,经抢救治疗10天无效,于5月22日19:45死亡。
经事故后现场勘察分析,王××从高4.08m的门房上先跌落在距地面2.78M门房旁边石棉瓦顶的临时建筑上,将石棉瓦砸断,又跌落到地面。
【事故原因】
1.工作人员王××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安全意识不强,对高处作业的危性认识不足。
2.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工作人员高处作业安全帽没有系牢。
3.营业用电方面安全管理薄弱,缺乏相应的安全组织措施。
【事故暴露问题】
1.全员、全方位安全管理落实不够,生产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及现场安全措施比较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较好,但营业用电系统岗位责任制、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2.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有差距,个别职工安全意识不强,工作中未能严格技要求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电表报装工作安全管理有漏洞,现场安全责任不清,工作缺乏规范化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