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石油化工总厂“7·2”火灾爆炸事故
某石油化工总厂是以渣油、蜡油为主要原料,生产90#汽油、轻柴油、液化石油气、润滑油的国有化工企业,该企业固定资产1亿元,职工220人,年产油气能力为7万吨。2000年7月2日,由于违章指挥,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现场作业10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19万元。
一、 事故经过
2000年7月1日,为解决柴油存放一段时间后,由棕黄色变为深灰色的质量问题,厂领导决定采用临淄某个体技术人员的脱色技术,在柴油罐间加活性剂罐、混合罐、管道泵,将307# 罐、308# 罐的柴油,经管道泵注入混合罐,同来自活性剂罐的活性剂混合脱色后,注入204# 罐储存外销。分管生产的副厂长直接安排生产设备部牵头,由机动车间维修班负责焊接安装。整个作业,采用先将混合罐、活性剂罐、管道泵定位后,再对接同柴油罐相连接的阀门、法兰、管道,现场进行焊接的方法。
7月2日上午,已将混合罐、活性剂罐、管道泵定位,并同308# 罐对连焊接完毕,下午继续进行同204# 罐的对接。18时45分,在焊接同204# 罐相接的管道时发生爆炸,204 #罐罐体炸飞,南移3.5m落下,罐内柴油飞溅着火,同时204# 罐罐体飞起时,又将该罐同307# 罐之间的管道从307#罐根部阀前撕断,307# 罐中400余吨柴油从管口喷出着火,现场施工的10人,突然被柴油烈火掩盖,瞬间即被烧死。307# 罐在204# 罐爆炸起火后45分钟,再次发生爆炸,罐底焊缝撕开12 m左右,罐内剩余柴油急速涌出,着火的柴油顺混凝土地面,流至附近的10间操作室,操作室被烧毁;流至装置管排底部,管排管架被烧塌;流至厂区大门以外,将部分大树烧死。大火于20时45分被扑灭,没有造成罐区其他汽油、柴油罐的爆炸,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二、事故原因
1、从事故现场看,有2台电焊机、接线及焊钳,有9根用后剩余的电焊条头及夹在焊钳上的整根焊条,说明事故发生前,确实在进行焊接作业。
经向曾在现场的职工了解,事故是在焊接同204# 罐底部Dg80闸板阀对接的管道时发生的。而204# 罐盛过柴油,但已长时间没用了,只偶尔当作生产中吹扫管道时的储气罐用。但在阀门以下,有24 cm深,约15 m2放不出来的柴油,而阀门以上无油,从而成为罐内柴油轻质馏分挥发的空间,挥发后的柴油轻组分,与罐内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经察看,204# 柴油罐底部Dg80闸板阀阀瓣靠近罐体一侧有明显的暗红色铁锈,仅在底部有一弦高10 cm左右的弯月形面,呈现高温后的蓝灰色,而阀瓣面向焊接的一侧,明显活动但留有间隙。因此,调查组认为,7月2日16时45分,维修班在电焊焊接时,204# 罐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泄漏入正在焊接的管道内,电焊明火引起了管内气体的爆炸,从而通过Dg80闸板阀阀瓣底部的缝隙,引起了204# 罐内混合气体的爆炸,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