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9”油气闪爆事故
2005年7月19日12时50分,某管道公司沈阳维抢修公司沈阳维抢修公司施工队在对铁大线输油管道进行焊接作业时,外泄油气遇焊接明火引起闪爆,当场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一、事故经过
沈阳维抢修公司成立于1999年,隶属某局东北管道公司主要任务是从事东北地区油气管道、附属设备的抢维护性作业等工程技术服务。
2005年7月19日,沈阳维抢修公司施工队伍按规定时间进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准备工作。按照施工动火方案要求,铁大线于7月19日4时切换流程,7时管道全线停输,7时10分开始带压开孔封堵作业,将两侧原油用封堵器成功进行了封堵,7时30分开始排放管内原油,8时30分切割管线清理管口,并在3、4#点(中段)清理后的管口内砌筑800mm厚的黄油滑石粉墙,10时在1、2#点(北段)和5、6#点(南段)同时开始组对焊接,12时南、北两侧两个弯头连接完毕,但在1、6#点与老管线对接点和3、4#点之间各有一个1m短节没有组对。
12时30分,3、4#点之间管段开始连接,对接前分别由施工方和业主方的安全人员做了可燃气体检测,确认油气浓度符合要求后开始焊接。与此同时,南、北两侧1、6#点管口处实施堆砌黄油滑石粉墙作业。12时50分,当3#点焊到第8根焊条(根焊)时,外泄油气遇焊接明火引起闪爆。其后,管内油气相继爆燃。油气爆燃当场造成1#点(北段)1人死亡、6#点(南段)2人轻伤(见动火施工现场示意图)。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管道内封堵黄油化石粉墙失效,致使管内油气泄漏。发生闪爆的3#动火点,12时50分有2名焊工在进行焊接作业。当时气温达到33℃,管道外壁温度超过50℃,3#点(中段)虽然对管道内封堵黄油化石粉墙采取了外部淋水、遮盖等降温措施,但仍未能防止黄油滑石粉墙产生软化,与管壁产生缝隙,使得管线内油气产生泄漏,油气与外界空气混合,遇电焊明火发生闪爆,产生强大冲击波将正在1#(北段)管口堆砌黄油滑石粉墙的毛亚勋强力推倒,脖颈磕到身后1m处母管管口上,当即死亡。在引爆北段的同时,南部管段连锁引爆,在6#动火点(南段)管口两侧工作的2人轻微烧伤。
(二)间接原因
1、由于铁大线输油管道是低输量运行管道,受允许停输时间的限制,3个作业点只能同时作业。
2、铁大线355#+600m处地形复杂,建设时采用弹性铺设并加两处弯头,因长期受热应力影响,不足126m的管线有三处严重变形,致使切管后由于应力作用,管线严重错位,以致原预制好的管段无法使用,被迫重新测量下料制做管段,造成施工作业时间大大延长,组对焊接被拖延到中午的高温时段。
(三)管理原因
1、虽然按照《输油气管道动火管理规范》(Q/SY 64-2003)编制了施工方案,现场动火施工组织健全,施工人员能够按照程序作业,消防和应急措施到位,但对高温季节复杂地段管道动火施工的风险因素识别不够。
2、安全教育不到位。参加施工作业的部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3、对更换变形管段施工难度认识不足。
三、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一)加强输油气管道动火作业管理。从事管道维抢修作业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作业“两书一表”。完善作业计划书,细化作业指导书和现场安全检查表。对不同施工作业场所每一道工序,都要认真进行风险识别,采取控制措施,制定应急预案,以防万一。
(二)加大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力度。把反“三违”作为安全生产管理和强化基层生产施工作业现场监控的主要工作和重点内容,严格作业规范化,杜绝各类违章现象,严肃查处“三违”行为。
(三)、加强对员工素质教育。经常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提高防险避险能力的培训。严格施工作业方案的制定和安全技术交底程序,认真开展以“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为重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做好应急处置预案的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