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星火工艺礼花厂“12·1”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13年12月1日,任丘市星火工艺礼花厂一部件装药工房发生爆炸,造成1人受伤,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5万元。事故发生后,任丘市星火工艺礼花厂、任丘安监局按规定及时进行了上报,任丘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市相关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河北省安监局、沧州市安监局高度重视,分别派出工作组深入现场进行督导,帮助企业做好各车间、仓库的封存工作,并要求任丘市政府依法依规进行事故调查,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2013年12月1日,任丘市政府成立了由安监、监察、公安、工会、辛中驿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任丘市星火工艺礼花厂“12·1”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参与,对事故展开了全面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提取药物检测、询问相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括
  任丘市星火工艺礼花厂位于任丘市辛中驿镇张施村西2公里处,始建于1998年,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代表陈秋生,注册资金180万元,年产值1100万元,生产区占地面积79100平方米,工房37间。2011年12月1日,该厂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冀)YH安许证字[2011]YY0003,许可范围:组合烟花类(C级)、爆竹类(C级)、小礼花类(C级)。该厂现有职工59人,其中专职安全员3人,涉药工19人,其他人员37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过程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3年12月1日7时30分,装药工郭占领到更衣室换装,准备作业使用的工具及辅助材料,7时40分,经安全员检查合格后到27号工房(部件装药)上岗,按操作规程和作业安排,送药工为该工房每次送药两袋,每袋1.5公斤,安全员每1小时左右巡视一次,所装部件每15盘由运输工运走。上午10时40分许,27号工房发生爆炸,郭占领被冲击波推出室外,受到重伤。
  (二)事故救援过程
  事故发生后,正在组织员工修理门窗的副厂长刘二洪立即将情况向厂长陈秋生做了报告。该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厂长、副厂长、安全员和应急人员迅速赶到事故地点,发现郭占领躺在工房外,满脸发黑,呼吸困难,陈秋生立即组织人员一方面抢救伤员,另一方面扑灭着火点,保护事故现场。11时15分,郭占领(男,58岁,汉族,任丘市辛中驿镇边关村人,1955年7月出生,身份证号132903195507011911)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 直接原因。
  装药工郭占领在涉药作业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操作失误,引燃药物,导致爆炸。
  (二)间接原因。
  1、星火工艺礼花厂对涉药工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对配置的药物进行检测,致使摩擦感度爆炸率超过60%的药物进入生产流程。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委托河北省烟花爆竹安全质量监测站对同一批次药物进行了抽样检测,药物摩擦感度(干法)为82%(检测报告NO:HB2013WT032),大大超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标准,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