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开发区热电厂1名工人高处坠落受伤致死
2016年4月20日凌晨,在国电电力大连开发区热电厂2号锅炉进行清灰作业的鞍山新能实业有限公司(外协单位),一名工人在给51米高的折焰角清灰作业结束后,违规翻越作业平台护栏,捡拾掉落折焰角上的手电时,坠入没有进行安全防护的冷灰斗内严重受伤。后立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必须强化对高处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加大高处作业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大对建筑施工和工业企业检维修现场高处坠落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强化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护。从业人员在高处作业时,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脱离作业平台或坐在作业平台的边缘及站在平台护栏的外侧;在遇到六级以上强风等恶劣天气的时候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二是各企业要强化对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对外协单位、劳务公司及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劳务工、农民工等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强化从业人员危险辨识和避险常识教育,提高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