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2004·12·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4年12月5日上午九时许,张成支驾驶桂D-10116号四轮农用普通货车,从巩桥乡北莱村张家寨沿途载客前往巩桥赶圩,上午10时,当该车行驶至乡道巩桥至黄姚线2KM+50M处时,在超越前方一辆方向盘式拖拉机的过程中操作不当,致使车辆驶出道路左侧路外坠入姚江河中,造成车上乘客16人死亡、车辆损坏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自治区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形成了事故的《调查报告》。这起事故的调查工作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二、事故的原因和性质
  
  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驾驶员操作不当;二是驾驶员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三是驾驶员驾驶车辆严重超载。驾驶员张成支的违法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过错原因。
  
  这是一起驾驶员交通法规意识极其淡薄,驾驶逾期未参加年检且转向系、制动系、行车系均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四轮农用普通货车非法载客,违法超车所造成的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一)提高认识,真正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农村农用车非法载客极易引发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局出发,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吸取昭平县“12·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大安全工作力度,坚决制止农用车非法载客行为,确保农村的社会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各地要突出抓好农用运输车辆非法载客的专项整治,认真研究和制定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组成打击农用运输车非法载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布置行动方案,采取严历措施打击农用运输车及其它车辆非法载客行为。同时,要建立和落实好县、乡(镇)和村干部包路段、包车辆和包驾驶员的人盯人、人盯车和人盯路的监管责任制,采取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员的措施,对农用运输车辆及其驾驶员实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
  
  (三)加强路面监控管理,严厉打击农用运输车辆非法载客运输行为。各地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对农用运输车、拖拉机(多功能拖拉机)、载客车辆等进行一次清理,充分依靠村委会、治保会等基层组织,入村入户摸清底数,对各类无牌无证车辆按有关规定分类进行处理。同时,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深入农村,加强对县乡村道路的路面监管和执法,严厉打击农用运输车及其它无客运资格的车辆非法载客行为,对非法载客的农用运输车及其它车辆的驾驶员及车主,坚决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一是要在农村中小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他们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二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农村驾驶员和有关车主进行强制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同时,各地要充分利用农村广播、宣传栏和农村集市,开展多种形式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督促村民委员会把交通安全列入村规民约,对村民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在广大农村形成一种“农用运输车不载客,群众及学生不乘座农用运输车”的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杜绝农用运输车辆载客的问题。
  
  (五)建立举报及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对农用运输车辆非法载客行为进行举报监督。各地要公布举报电话并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对群众举报的农用运输车及其它车辆非法载客的行为,对经查属实的,由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并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公路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力度,对存在危险隐患的路段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抓紧实施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采取临时增设防护墙(拦)和安全提示标志等相应措施,对一些重点的危险路段还要向社会公示,并加大督办力度。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启动实施乡村道路、山区道路“安全保障工程”,逐步改变乡村道路、山区道路的安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