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县“2001.10.18”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01年10月18日上午8时,天峨县八腊乡个体司机冯林驾驶核载19人的桂M-40108号普通大客车搭乘12人由八腊乡驶往天峨县城,途中车辆4次停车上人和下人,到出事地点上共搭客48人(包括驾驶员),车辆行至省道20343线与麻更线交汇处的麻村龙滩电站二号公路三岔路口下陡坡急转弯地段时,车辆失控撞上路右边三尊水泥防护民墩后翻下60米深山坡坠入2.9米深的红水河中,造成了多人伤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乘客当场死亡13人,2人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人失踪(19日下午已从水中打捞),重伤14人,轻伤15人。车辆各种部件已严重损坏变形,大部分已报废,全车玻璃易碎件全部粉碎性损坏。这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5万人,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二、事故现场抢救情况
事故发生后,地委、行署立即由行署副专员蒋明红组织地区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当天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救和部署事故处理工作。天峨县委书记蓝诚伸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组织在家的县委、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火速赶到现场指挥和投入抢救;在外开会的县长蒋家柏接到报告后,当日赶回县里亲自组织指挥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当日,县委、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并成立了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和现场抢救组、医疗救治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具体负责事故的抢救、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抢救组主要由公安、交通、检察、法院、司法、保险、安办等部门和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八腊乡政府领导组成,负责现场进行抢救,同时在龙滩坝区施工的武警水电三支队也派出官兵和车辆赶赴进行抢救,有关部门将伤员紧急运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在现场抢救人员达280人,出动车辆35辆次。为了救治伤员,县委、政府还请地区民族医院医生到县医院指导治疗,尽全力抢救和治疗伤员。
这起事故实际死亡人数16人(尸体均已由家属运走葬埋),重伤14人,轻伤15人(均在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到11月8日已有19名伤员出院)。为了切实解决死者家属处理尸体的实际困难,县民政部门给死者家属每具尸体200元的丧葬补助费,给打捞尸体者400元补助费;县保险公司预付6万元用于事故处理;八腊乡政府组织人员对死者家属的生活情况进行了调查,视困难程度给予相应补助,由县民政部门对死者的3个孤儿给予定期救济,并对死者家属的一些特殊困难给予适当补助解决。目前,死者及伤者家属思想情结都比较稳定。
三、事故车辆和驾驶员的基本情况
肇事车桂M40108为南宁客车厂生产的“皇后”牌普通大客车,型号为GX6700,1997年11月出厂,1997年12月2日河池市地区车管所登记入户,核定载客19人,检验合格至2002年8月,车主为天峨县八腊乡八腊村民委员会(1999年10月村委会以10万元价格将车卖给肇事司机冯林,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该车经运管局核定,营运班线为天峨至凤山,1997年7月5日以村委的名义办理经营许可证,并每年与天峨县客货运输综合服务站(以下简称客运服务站)签订安全行车目标管理责任状。
肇事人为天峨县纳直乡当里村驾驶员冯林,男,36岁,现住在天峨县八腊乡八腊村下寨屯,持有A类(大型客车)驾驶证,证号为45272666100609,初次领证日期为1994年7月2日,驾驶证审验合格至200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