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永兴县复和乡高一煤矿“9•27”运输事故
2007年9月27日,永兴县复和乡高一煤矿行人斜井发生一起较大运输事故,人车在提升过程中发生断绳跑车,造成6人死亡,10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8.1万元。
一、概述
1、事故单位:永兴县复和乡高一煤矿。
2、企业性质:合伙企业。
3、事故时间:2007年9月27日8点10分。
4、事故地点:行人斜井井筒。
5、事故类别:运输事故。
6、事故伤亡情况:死亡6人,重伤2人,轻伤8人。
7、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98.1万元。
二、矿井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永兴县复和乡高一煤矿位于永兴县复和乡金华村境内,南距永兴县城约20km,矿山有简易公路通到复和乡政府,复和乡有乡级公路与S212省道相连,乡级公路为水泥路,在鲁塘坳与国道G107及京珠高速公路相连,交通方便。
该矿由14个矿井整合而成,共投资9660万元,股东1000余名。主要股东有冯伏满、冯高明、冯子明、黄开光、冯建华、黄开宗等。属私营合伙企业,董事长冯伏满,法人代表、矿长冯高明。现有职工150名。
矿井作业方式为“三•八”制,每班作业8小时,早班时间8:00~16:00,中班时间16:00~24:00,晚班时间24:00~8:00。
(二)矿井基本情况
1、持证情况
该矿设计能力3万吨/年,于2005年建井,2006年底投产。矿井依法取得了“五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证号:4300000510050,有效期为2005年1月至2009年1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湘)MK安许证字[2006]1933号,有效期为2006年7月20日至2009年7月20日;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X181105130,有效期为2006年12月31日至2007年12月30日;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430000000003028(1-1),成立日期为2007年7月18日;矿长冯高明取得了矿长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号为湘煤安字第051093号,矿长资格证号为湘煤-0500556。
2、矿井开采条件
矿井开采马田矿区黄沙冲井田北部109至112线之间二叠系上统龙潭组煤层。该矿位于南岭纬向构造带北缘的耒临南北向构造与湘东南新华系复合部,为一大致对称向斜构造。
矿区内含煤10余层,主要煤层为5、6煤层。5煤常有0~2层夹矸煤层厚度为0~3.8m,平均厚度为1.46m,厚度变化较大,为不稳定煤层,倾角30~500。6煤煤层结构较简单,煤层厚度为0~3.1m,平均厚度为1.51m,厚度变化较大,为不稳定煤层,倾角30~500。
根据湖南省煤炭工业局湘煤行〔2007〕24号文的批复,复和乡高一煤矿鉴定结果为低瓦斯矿井;煤尘无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不易自燃煤层。
该矿于200年底正式投产,尚未进行生产能力核定,今年至事故发生时共产煤2.1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