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5.12”货车相撞交通事故

2004年5月12日12:30左右,某石油化工公司建安总公司检修公司司机鞠某,在午休期间私自出车,先后与两辆车相撞,造成2人死亡。
 
1.事故经过
 
2004年5月12日12:30左右,检修公司司机鞠某(男44岁)驾驶着辽B·40427五十铃小货车,为他人运载装修材料。在行经202国道毛莹子路段时,因越过双黄线反道超车,与对面驶来的大货车迎面相撞,后失控变向,又与被超大客车左侧尾部相刮,车辆严重变形。造成鞠某当场死亡,副驾驶位置的乘车人高某(男41岁)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肇事车辆报废。
 
2.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经公安交通警察部门调查认定,驾驶者鞠某基本素质低下,安全行驶法律意识淡薄,越过双黄线反道超车,直接酿成了这起事故。
2)间接原因
驾驶人鞠某午休期间私自出车,返程心切。副驾驶位置的搭乘人高某,对鞠某的违法行为未及时予以制止和劝阻,默认了鞠某的铤而走险行为。
3)管理原因
①建安总公司检修公司,没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及时检查督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②在车辆的安全管理中,对有关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执行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休息时间对驾驶员和车辆失控漏管。
③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不到位,驾驶员遵章守纪和安全行车意识淡薄。
 
3.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在制度的贯彻执行上存在漏洞,对驾驶员和车辆存在失控漏管现象。
因此,针对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情况,要求各级主管领导,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完善措施,注重落实。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在积极组织善后处理工作的同时,以该事故为案例,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针对交通安全的全员安全教育,进一步重申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责任。
2)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没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及时检查督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因此,要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工作“五查”。查各单位执行交通管理制度的情况;查各项规章制度的健全情况;查对驾驶员的管理情况;查对驾驶员的使用情况;查在用车辆的技术完好状况。
3)部分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职责不落实,导致出现跑私车现象。
因此,针对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重点查思想、查制度、抓落实。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走样,不妥协,不搞“下不为例”,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坚决杜绝出私车现象,严格控制非公务用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每个环节,确保生产安全。
4)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不到位,驾驶员遵章守纪和安全行车意识淡薄。
因此,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教育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驾驶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同时,抓好对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做好对驾驶员队伍的清理和整顿工作,对经常有违纪、酒后驾车等不良行为的驾驶员,采取果断措施,坚决调整离岗,确保驾驶人员在行为上的安全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