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号调度命令,擅自闯过红闪灯,导致险性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1年6月12日晚,电化局上海地铁公司(以下简称电化局),在广州地铁一号线进行接触网电缆加固施工。为此,坑口至黄沙间上行线加开工程车552/551次(工程车为电化局所有,司机为电化局人员)。作业编号:A1-1-1,作业时间:22:50至次日4:00。行调于22:03分向车厂派班室、信号楼、西朗~黄沙间各站、552次司机发布237号调度命令,其内容为:
a) 因电缆加固需要,准车厂—西朗、西朗—坑口上行加开552次,返程坑口—车厂加开551次;
b) 凭地面信号显示行车;
c) 552次在坑口上行站台待令;4、552次22:40前到达X105处。
该命令是车厂派班员递交电化局司机的。
552次22:33车厂发车,22:37到西朗Ⅰ道,22:44 由西朗开出552次,22:47分到达坑口上行站台。
行调于22:51向552次司机、坑口至黄沙间各站发布239号令,命令具体内容:
1、 发令时起,坑口~黄沙上行正线(不含坑口站)线路封锁;
2、 准552次进入该封锁线路并往返运行;
3、 552次作业完毕后到花地湾上行站台待令。
该命令是坑口站值班员递交给552次工程车司机的。
23:01分,在坑口上行站台中部(DK1+704处),黄沙上行站台(DK5+320处)分别挂地线。23:22分,两组地线挂好。23:23分,电化局开始施工。
3:34分,552次作业完毕后,越过坑口站上行站台靠花地湾方向设置的防护信号(红闪灯),擅自闯入坑口上行站台。
3:34分,行调发现坑口上行区段被红光带所占用后立即呼叫552次司机,责令其退回花地湾上行站台。3:35分,552次退回花地湾上行站台后。
二、原因分析
d) 552次司机(电化局司机)对地铁运行规章不熟悉,违反239号调度命令,擅自闯过红闪灯,是发生此次事件的直接原因。
e) 施工负责人对工程车的运行没有起到监督、监控的作用,是发生此次事件的间接原因。
f) 根据Q/GDY422-1999《行车事故管理规则》的7.1.3条款相关规定,此事故定性为险性事故。
三、防范措施
a) 电化局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强学习《行车设备维修施工管理规定(修订版)》,安排人员参加相应培训,加深对安全的认识。
b) 由营销调控部牵头,技术安全部、车务部、车辆部、维修工程部配合,制定有关外单位施工管理规定,明确外单位施工、工程车开行、工程车司机管理等要求。
c) 为确保外单位工程车运行安全,在外单位司机开行外单位工程车在正线运行时,安排工程车司机添乘。主要职责为:监督工程车司机正确执行调度命令,执行行车组织、施工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发现违反规章制度、调度命令情况时,及时制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