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郊站事故处理不认真,货记关键处多处涂改事故案例分析
概括:2008年4月5日,娄底站承运到北郊站整车圆钢,15件,60吨,车号C62A4432181,保价10万元,2008年4月9日卸车时,发现货物丢失,实卸14件另70支,北郊站编制71594号货运记录,所编记录不符合《事规》附件一要求,记录中件数栏、事故详细情况栏、一般情况栏共有5处涂改,发站对记录的真实性、有效性提出质疑,影响了事故分析责任的判定。经裁定,最终责任由到站承担。
原因:1、北郊站处理该案现场勘查不认真,货运安全员对卸车货运员编制的草记录没有到现场核实,随草记录更改而更改。
2、货运记录关键处涂改,应作废后重新编制,不应送查出去。
3、对货物损失没有及时签定,货物因被盗包装破散,具体短少数量时隔两个月也没有签定,违反《事规》17条规定。
教训:1、货运事故处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平时对规章的学习理解不够。
2、货运事故处理程序执行不到位或未按程序处理发现或发生事故时,安全员应到现场进行勘查核实,无误后编制记录送查责任站。
3、编制货运记录应符合《事规》附件一的要求,对事故货物需要鉴定的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及时送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