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进入工地,高空落物伤人

        【简述】2008年05月19日,某电厂一名运行职工不听劝阻,强行通过外包项目8号锅炉脱硫改造工地时,被6.5米高处突然掉下的一根钢管(架子管)砸中头部(未戴安全帽),造成重伤。
        【事故经过】2008年05月19日,外包项目8号锅炉脱硫改造工地,进行6.5米层钢管架子拆除工作。11时40分,运行二值锅炉值班员李某未听从工地安全监护人员的劝阻,强行通过工地南侧过道去取盒饭,被6.5米高处突然掉下的一根钢管(长1480毫米、管径50毫米、重量4.9公斤)砸中头部(未佩戴安全帽),工地安全监护人员立即对其进行止血处理,然后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其颅脑严重受损,生命体征正常。
        【事故原因】
        1. 李某组织纪律性不强,自我防护意识差,擅自进入施工工地,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的直接原因。
        2. 工程承包方在施工中未提前在施工工地设置安全通道,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3. 施工人员拆除脚手架管件随意搁置,未采取可靠的防滑落措施,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的间接原因。
        【防范措施】
        1.  组织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学习,并重点抓好落实工作,
        对司空见惯的违章行为要坚决严厉查处,使职工养成“遵章守纪,有章必循”的良好工作习惯。
        2. 对所有发包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梳理,重点从防高空落物、防机械伤害、防触电、防高摔等方面逐项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后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验收。
        3. 完善厂内施工现场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抓好安全预防措施的落实。
        4. 规范现场物品摆放,严格执行检修现场“五三制”,对防高空落物措施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