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峪口矿“4.20”运输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00年4月20日22时20分,掘进十一队4304回风斜巷平台,回风上平台沿3#煤底板掘进,巷道顶板为3#煤巷断面为直墙半圆拱断面,净宽3.2米,墙高1.6米,采用锚喷支护。穿煤段架9.0m2U型金属支架。移扒斗时,扒斗机固定在底板上滑轮绳扣突然从眼孔中抽了出来,扒斗跑到下山底弯道,抽出的绳扣与滑轮飞起抽打在相里某某、刘某某头部,相里某某和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相里某某,掘进工,38岁,工 龄16年,初中文化程度;刘某某,掘进工,47岁,工 龄25年,初中文化程度。
二、事故经过
2000年4月20日四点班(掘进十一队张某某班),在4304回风斜巷的当班任务是铺道,移扒斗、出货。班长张某某,带班队长是相里某某,4点40分乘人车入的井,下井后首先给扒斗前铺设了两节轨道,一节约8米,共16米,然后在距掌子头约8米处的底板上打了两个滑轮眼,眼距500mm,眼深0.8m,将两个绳扣分别插在眼孔内(绳扣2根长约800mm、1.2m)用钎杆将孔塞死(钎杆长约700mm,1.2m),然后将2个绳扣挂在滑轮上,绞车绳从滑轮中穿过,固定在扒斗前底座上,一切准备就绪后,带班队长相里某某和班长张某某让在扒斗后约3米处的徐某某打点(信号)提升扒斗(绞车在底弯道,倒拉牛),绞车刚一提升就让停住,取掉原来的固定扒斗的东西,然后再打点向上提升,当扒斗提到距道头约1.4米(道长16米)时停住,准备固定,扒斗下滑了一点,相里某某让打点再次提升一点,当扒斗刚提升了600mm时,固定在底板上滑轮绳扣突然从眼孔中抽了出来,扒斗跑到下山底弯道,抽出的绳扣与滑轮飞起抽打在相里某某、刘某某和孙某某三人头部,相里某某和刘某某二人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孙某某轻伤,时间22时20分。
三、事故原因
㈠直接原因:
掘进十一队现场管理有漏洞,锚杆钻孔角度打的不够,锚杆锚固不牢靠,在移动扒斗装岩机时,挂导向滑轮的地锚楔子固定不牢靠,锚杆钻孔角度打的不够且软楔钢丝绳地锚头不合格,导致扒斗机提运时地锚滑脱,扒斗机从斜巷上部跑到底弯道,导向滑轮及钢丝绳弹起,将相里某某、刘某某打伤致死,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㈡间接原因:
下峪口煤矿生产管理有漏洞,安全监督检查不严不细,职工自保能力差,安全意识不强,掘进十一队作业规程对移动扒斗装岩机规程制订要求的不细致,有漏洞,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对规程审查不严不细,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四、防范措施
㈠下峪口煤矿必须把所有的作业规程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并制定斜巷移动扒斗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㈡下峪口煤矿要加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㈢加强职工安全技术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职工的自保互保意识。
五、事故点评
“4.20”运输事故,是因为施工现场管理漏洞多造成的,当班班长违章指挥,固定工作面耙斗装岩机开口滑轮孔的角度打的不够,未使用专用的软硬楔固定工作面耙斗装岩机开口滑轮,因钢丝绳软楔底锚头不合格导致拔脱,造成斜巷爬移耙斗机跑车事故。当时,如果区(队)干部在施工组织中考虑全面,在移动装岩机前,严格检查开口滑轮孔的角度,并使用专用的软硬楔固定工作面耙斗装岩机开口滑轮就不会发生斜巷爬移耙斗机跑车事故;如果斜巷爬移耙斗机施工前,能够严格制定并落实执行斜巷爬移耙斗机安全技术措施,做到防护设施齐全有效,爬移区域及下方无人,这起事故也就不会发生;如果盯面安监员监督有力,能够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这起事故也就不会发生。
发生耙斗机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非司机操作、工作环境不符合要求及缺乏经验等,因此,除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外,还必须做到下列各项:
1. 根据巷道断面大小选择适当的耙斗装载机,保持司机操作侧机器与巷道的距离不小于1000mm。
2. 机器周围环境应清扫干净,不得站在浮矸上操作。
3. 机器溜槽司机侧应安设栅栏,以防牵引钢丝绳弹跳伤人。
4.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74条中使用耙装机必须遵守的规定外,当倾斜井巷倾角大于200时,在司机前方必须打护身柱或设挡板,并在耙装机前方增设固定装置。倾斜井巷使用耙装机时,必须有防止机身下滑的措施。
5. 及时更换磨损过限的牵引钢丝绳和钢丝绳涂油脂工作,更不准使用打结的钢丝绳。
6.较长距离移动耙斗装载机时,要找好重心,避免翻翘。采用自拉自移时,导向滑轮要固定在轨道的中心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