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朔公司安家岭露天矿“1.6”死亡事故
2006年1月6日12时40分,平朔公司安家岭露天矿在检修卡车时发生物体打击死亡事故,死亡1人。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
发生地点:安家岭露天矿卡车维修车间
事故类别:其它(物体打击)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死者简况:杨某,男,40岁,机修工,合同工
一、事故经过
2006年1月6日9时,卡车车间主任路庆红在卡车车间办公室组织当班工长以上干部召开了安全例会,传达了矿作业会精神,安排了当班各班组的工作,9时25分,小松组工长康建学在卡车车间内也召开了当班班前会,会上强调了安全及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安排杨某、张保华、李振川3人对730E型4116号卡车右前悬挂及羊角进行拆卸维修工作,之后,3人开始上岗作业,午饭前完成了对羊角的主要连接部件(转向油缸、转向横拉杆、液压油泵、润滑油管)的拆卸工作,午饭后12:40分,作业人员杨某,在拆卸右前羊角托盘最后一条螺丝时,卡车右前羊角从轴上突然脱落,致使蹲在羊角下方作业的杨某砸压受伤,车间主任和现场工人将其迅速送往平朔医院。终因其头部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于13时25 分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现场作业人员,未按照《操作规程》“拆胎后要用叉车托住电动轮和前轮,方可松动螺丝”和“重物下面严禁站人”的规定,也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蹲在羊角下方拆卸螺丝,违章作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管理人员对杨某的违章行为未能及时发现,监督检查不到位,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差,未配备专职叉车司机,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