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载机倾翻伤害事故
[事故经过]
1月4日17时30分左右,波罗电站2号支硐炮工正在装药,当装最后一个炮孔时,突然停电。电工徐某某去检修,是空气开关有问题(徐某某在吃晚饭之前已合几次空气开关,都未合上,但又修不好),徐便叫民工负责人郑某某去电电工班长上山来维修。大约19时20分,江某、白某等7人吃完晚饭后,见电工还没有来,装载机主机手江某说:“电工可能不上来了,我们还是开车下去看一下”。陈某问白某某“白哥,坐得下吗?”白回答说:“没问题,再来十几个人都可以,可以坐前面的挖斗里”。其他人也就跟着上了车。江某驾驶装载机,徐某某抱着余某某坐在驾驶室江某旁边;副驾驶白某某和周某站在装载机上靠司机的右边抓住车门扶手;陈某、邓某某则站在左边,用手抓住车门扶手。装载机从2号支硐往梅子坝的茶溪桥方向行驶,离开2号支硐约630m处时,碰见郑某某用摩托车载着电工袁某某来检修空气开关,郑某某叫装载机开回2号支硐上班。摩托车刚走,江某将车往后倒,由于夜间倒车,又无人指挥,倒退20多米时,装机退出有效路面,压垮公路右边缘干砌石堡坎,倾复翻下220深处的山底。当郑某某和电工袁某某到2号支硐检查了空气开关,正合闸送电时,听到“轰隆”巨响声,并有火光,郑某某怀疑装载机出事了,郑某某立即赶到现场招呼民工救人,并报告电站指挥部及项目讯息工期常务副经理任某某,任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车辆上山抢救。虽经各方全力抢救,但江某、白某、余某三人已经死亡。另三名伤员立即送到了医院救治。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违反装载机严禁搭人的规定,由于搭乘多人影响机手的视线和操作。
2、间接原因:
(1)夜间倒车无人指挥。
(2)安全管理薄弱,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力,制度不完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
(3)职工安全意识差,严重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3、主要原因:严重违章操作、违章搭乘。
[预防措施]
1、由项目部组织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学习,查找事故原因,总结教训,查找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反违章,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2、上山公路沿途增加防范措施(警示牌、路沿石),2号支硐至3号支硐间增设路灯。
3、项目各工作面设置安全须知及操作规程,对所有机械设备、工地安全进行一交全面检查,对检查隐患,限期整改。并分期分批对项目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轮训。
违章移动碘钨灯触电伤亡事故1994年5月25日22时15分,京南工地4号闸墩工作面进行混凝土施工准备。民工袁某等四人在上游门槽紧固排架拉模筋,因照明不足,袁某站在模板上擅自解开捆扎在小方木上作临时简易照明的碘钨灯。袁右手抓住混凝土紧向钢筋(接地),左手移动碘钨灯,因碘钨灯外壳带电,形成单向回路电击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