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新机场支架垮塌事故
2010年1月3日14时20分左右,云南省昆明新机场航站区停车楼及高架桥工程引桥发生了坍塌,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8人重伤、26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16.75万元。
直接原因:
支架架体构造有缺陷,支架安装违反规范,支架的钢管扣件有质量问题,采用从箱梁高处向低处浇筑砼的方式违反规范规定,导致架体右上角翼板支架局部失稳,牵连架体整体坍塌。
间接原因
(一)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技术及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未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不全;
(二)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支架验收程序,未对进入现场的脚手架及扣件进行检查与验收,发现支架搭设不规范等事故隐患后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诚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被清除出云南省建筑市场,并处以45万元的罚款;
云南建工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被处以45万元的罚款;
云南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被处以45万元的罚款;
云南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
6人移交司法处理
吉林省松原市安江区诚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某某、技术负责人杨某某、工长代某某;
云南建工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新机场工程项目部副经理潘某某、陈某;
云南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新机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郭某。
建设单位相关处分:
新机场建设副指挥长兼航站区工程部部长姜某某行政警告处分。责令新机场建设指挥部分别给予质量安全监督部部长黄某某行政警告处分、航站区工程部副部长王某行政记过处分、航站区工程部管理人员谢某行政记大过处分。昆明新机场工程项目部现场工长董某某被开除、质安科负责人熊某某被行政记大过、安全员张某某被行政记大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