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等级划分
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造成的灾害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火灾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一)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