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主管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我部制定了部主管的21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对外公布。

附件:

1.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4.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5.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7.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9.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0.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1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12.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 

13.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 

14.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15.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 

16.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 

17.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18.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 

19.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认定 

20.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实施规范 

21.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在华从事地震监测活动审批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