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浩翔石油机械有限公司违反排污许可制度案

案情介绍

2021年5月31日,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高邮浩翔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等内容。2021年7月21日,扬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0.74万元罚款处罚。

案件点评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3月1日施行。查处此类案件,有利于固定污染源执法逐步向排污许可为主要依据“一证式”执法监督新体系转变,让环境执法依据更明、边界更清,促进环境执法更为规范精准高效。有利于促进企业进一步落实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要求,推动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