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德尔玛车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案

案情介绍

2021年2月24日,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预案并备案,但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未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2021年2月25日,扬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一万元罚款处罚。

案件启示

频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风险,对环境应急管理提出更系统、更严格和更规范的要求。企业应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有力维护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