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某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被罚款5万

2021年9月28日,甘肃省临夏州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甘肃某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存在以下问题:


1.未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未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5.未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临夏州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责令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