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安装户内燃气设施 六家天然气用户被处以行政处罚

日前,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特勤大队按照局和支队统一安排部署对上西辖区开展公共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检查,发现有多家餐饮、副食店擅自安装燃气三通,私接天然气软管超长,涉嫌擅自安装户内燃气设施的行为,违反《城镇燃气燃气管理规定》,并存在安全隐患。随后便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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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月底开展的该项整治是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城镇燃气安全工作部署,分批次重点排查了涉及公共区域的小火锅、副食店等20余家,现场发放安全须知30余份。其中对6家逾期未整改的餐饮副食店展开了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这五家分别实施了300-600元罚款不等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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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这6家天然气用户未经天然气公司允许,私自安装燃气三通,并使用超长(规定两米)胶管通气,已经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规定》并存在造成燃气泄露等安全事故。

根椐《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对于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燃气管理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燃气主管部门对单位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