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塑得塑胶制品有限公司“3.14”生产安全事故
2013年3月14日下午18点34分左右,厦门塑得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操作工曹书别在型号为BJ330-V2的注塑机作业时,头部被模具导柱压伤致死。该事故发生是由于该公司私自改装注塑机,用安全开关绳代替安全门,使得注塑机本身失去了安全保护功能;没有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制定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就上岗作业,使得员工的安全意识谈薄,违反操作规程。该公司及公司主要负责人对“3.14”安全生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以及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十万元,该企业主要负责人罚款人民币四千五百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