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常熟市、张家港市“7.14”两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呈多发高发态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7月14日,常熟市、张家港市先后发生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危害,造成了较大社会影响。为及时教育警示相关企业,全力扭转当前不利形势,现将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概况
1.7月14日上午,由常熟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常熟市尚湖镇人民政府代建、苏州平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监理、江苏佳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的常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17年尚湖镇王庄南村坝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第二批),发生一起土方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
2.7月14日下午,由张家港汇金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监理、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的汇金花园16、18#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以上事故,充分暴露了发生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执行不到位,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事故发生。
二、初步处理意见
目前,两起事故发生原因正在调查中。经研究,对相关责任单位作出如下初步处理意见:
1.事故项目按照属地住建部门要求,实施停工整改。现场施工安全隐患必须彻底整改,并经属地住建部门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2.根据《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对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继续暂停办理进市信息登记手续,3年(终止时间另定)内不允许在我市范围内承接工程项目。
3.根据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要求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苏住建质〔2018〕46号)有关规定,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至事故责任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下发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止,我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招标人一律不得接受江苏佳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投标的报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强化政治责任。各地住建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各司其责、尽心尽责”,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全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高发态势。
2.加大监管力度。认真执行安全监管职责,突出加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和施工项目部监管,加大安全检查频次,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责令立即停工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隐患的工程项目,该停工的一律停工,绝不姑息迁就;对发生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企业和责任人,依法依规按上限处罚。
3.紧抓当前工作。当前正值盛夏高温季节,是建筑施工高峰期,也是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高发期。各地住建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住建质〔2018〕55号)要求,针对当前汛期、夏季高温时段施工安全管理特点,深入开展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彻底排查事故隐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狠抓隐患整改的落实,切实做到隐患不消除决不放过,全力推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