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巴城镇商务宾馆装修项目“7.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17时左右,位于巴城镇石牌南街的昆山市巴城镇商务宾馆装修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名工人头部受伤,经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7月7日17时左右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巴城镇人民政府、昆山市安监局、昆山市公安局相关人员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开展现场勘察和事故调查工作。同时要求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安抚好死者家属情绪,确保社会稳定,目前善后赔偿工作正在进行中。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的有关规定和昆山市人民政府授权,成立了以市安监局局长为组长,巴城镇副镇长、市安监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市住建局、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及巴城镇建管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7.7”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在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对有关人员进行详细询问及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查明了事故原因。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时间:2016年7月5日17时左右
2.事故发生地点:巴城镇石牌南街的昆山市巴城镇商务宾馆
3.事故类别:高处坠落
4.事故等级:一般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50万
6.伤亡人员概况: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籍贯 | 工种 | 伤亡情况 |
顾凤勤 | 65岁 | 男 | 江苏昆山 | 临时工 | 死亡 |
7. 工程概况:
2016年7月1日章圣在与蒋建学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蒋建学负责将巴城镇石牌南街一家名为罗曼世家的服装店的一间店面(共三层)装修成宾馆,工程总价为25万元,工期60天。
二、事故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2016年7月1日起,蒋建学开始找临时工进行敲墙、撬地板、清理杂物等工作。
2016年7月5日17时左右,蒋建学找来的临时工顾凤勤站立于二楼与三楼的隔间楼板上(该楼板距离二楼高2.5米,长2米,宽1.5米),将一长约2米的塑料地毯卷从二楼半扔到二楼的过程中不慎从二楼半摔下至二楼,导致其头部受伤,经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7月7日17时左右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认定
(一)直接原因
顾凤勤在没有防护的2.5米高的平台上清理杂物时,坠落死亡。
(二)间接原因
蒋建学对其所承包的装修工程疏于安全管理,未能及时发现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昆山市巴城镇商务宾馆装修项目“7.7”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作业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顾凤勤在没有防护的2.5米高的平台上清理杂物时,坠落死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顾凤勤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追究顾凤勤相关责任。
2.蒋建学对其所承包的装修工程疏于安全管理,未能及时发现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蒋建学实施行政处罚。
3.建议巴城镇建管所对章圣在进行约谈。
五、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发生原因,提出如下意见:
巴城镇建管所要探索、研究对小工程、小项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告知承包人员做好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在进行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给工人配备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昆山市巴城镇商务宾馆装修项目“7.7”
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