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花桥国际社区项目83#“6.3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16时左右,由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花桥国际社区项目83#楼北立面施工电梯出料平台7层脚手板处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昆山市安监局、昆山市住建局、昆山市公安局相关人员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开展现场勘察和事故调查工作。同时要求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安抚好死者家属情绪,确保社会稳定,目前善后赔偿工作已完成。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的有关规定和昆山市人民政府授权,成立了以市安监局局长为组长,市住建局副局长、市安监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市住建局、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及花桥经济开发区规建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6.30”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在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对有关人员进行详细询问及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查明了事故原因。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单位名称: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事故发生时间:2016年6月30日16时左右
3.事故发生地点:花桥国际社区项目83#楼北立面施工电梯出料平台7层脚手板
4.事故类别:高处坠落
5.事故等级:一般事故
6.直接经济损失:151万元
7.伤亡人员概况: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籍贯 | 工种 | 伤亡情况 |
付贤江 | 28岁 | 男 | 云南镇雄 | 操作工 | 死亡 |
8.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花桥国际社区70-72#楼、78-84#楼、70-72#、78-81#部分地下车库、二期地下车库B、二期中央公园物业、二期中央公园居委会工程
建设单位:昆山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无锡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上海凯茹建筑焊材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昆山市花桥开发区集善路滨江路的花桥国际社区83#楼工程场地
项目经理:王成汉
建筑规模:176714.39平米
合同造价:24743.79万元
9.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施工单位: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毅
项目经理:王成汉
注册资本:叁亿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道路、桥梁工程:予制构件、木材加工、金属结构制作、装潢工程,矿山工程建设、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皖)JZ安许证字[2004]00029-6-29
二、事故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2016年6月30日下午16时左右,上海凯茹建筑焊材有限公司操作工付贤江在83#楼北立面施工电梯出料平台7层进行脚手板铺设作业,在系挂安全带挂钩时挂空,从外侧防护栏杆下横杆的空档处坠落至底层施工电梯笼笼顶。
与付贤江一同作业的上海凯茹建筑焊材有限公司操作工郎学华发现后,立刻下楼赶到底层施工电梯笼笼顶,与其他工人一起用木板把付贤江从笼顶抬下来,为就医方便,割断了他身上的安全带。随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送到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在医院抢救半小时后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认定
根据对现场相关人员的询问,付贤江在系挂安全带时操作失误,挂空后从第7层作业平台坠落至第2层吊笼顶;通过施工现场勘查及施工资料查阅,施工单位上海凯茹建筑焊材有限公司安全教育记录及安全技术交底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劳保用品发放及时准确。
(一)直接原因
付贤江在83#楼北立面施工电梯出料平台7层进行脚手板铺设作业,在系挂安全带挂钩时操作失误,挂空后跌落。
(二)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花桥经济开发区花桥国际社区项目83#“6.30”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死者操作失误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付贤江在83#楼北立面施工电梯出料平台7层进行脚手板铺设作业,在系挂安全带挂钩时操作失误,挂空后跌落,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付贤江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追究付贤江相关责任。
2.建议昆山市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对昆山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凯茹建筑焊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花桥经济开发区花桥国际社区项目83#
“6.3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