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石化公司炼油厂铆焊车间施工不戴安全帽 扳手击头受重伤
1993年5月11日17时15分,齐鲁石化公司炼油厂铆焊车间五班检修加氢E-101换热器的任务中,用电动扳手(P3BK型,自重70kg)紧固入口管线(Dg200mm,Pg80mm)法兰螺栓(M42)。当紧到第6根时,一人蹲在跳板上,用死扳手去固定打滑的下螺帽。由于两名操作人员未能很好地握紧电扳手的手柄,手柄突然反弹回来,击中该同志的头部,造成左前颅骨骨折,重度脑外伤。
事故原因
(1)电动扳手操作人员思想麻痹,未能握紧电扳手的手柄。
(2)环境不良,作业面狭窄。
(3)电扳手质量欠佳,时有失灵现象。
(4)伤者在施工中未戴安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