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雷盛世凯眼镜配件有限公司“6·25”触电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发包方)的基本情况
雷盛世凯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10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雷自生,实际负责人为雷秀山,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碧岭路21号,公司有两名股东,分别是雷秀山与陈深,各占50%股份,主要从事眼镜零配件生产,现有员工10余人。
(二)事故相关单位的基本情况
三群眼镜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26日,为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林汉金,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龙
岗区园山街道横坪公路108号1-5,主要从事眼镜架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现有员工105人。
(三)电线安装工程的基本情况
2017年5月底,雷盛世凯公司和三群眼镜公司洽谈租用厂房一事。2017年6月15日,雷盛世凯公司和三群眼镜公司签订了《房屋分租合同》,由雷盛世凯公司分租厂房一楼左侧440㎡厂房和三间宿舍,租期为三年,从2017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4日止。2017年6月18日,雷盛世凯公司从坪山区旧厂房搬迁至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新租厂房内。由于新租厂房需要重新布线,雷秀山便口头将电线安装工程发包给李笑山,约定工程款为8000元。由于李笑山平时要上班,只能利用周末及下班时间去安装电线。因李笑山忙不过来,便叫同事兼老乡黎军(男,37岁,汉族,湖南省隆回县人,系华清眼镜(深圳)有限公司工程部的工程师,从事眼镜结构加工工作)帮忙,主要负责扶梯子、递工具和整理电线。
二、事故经过及善后情况
(一)事故经过
6月24日下午,李笑山和黎军一同来到雷盛世凯公司新租用厂房进行安装电线作业,李笑山负责接线,黎军负责扶梯子和递工具。当天晚上,李笑山打电话跟黎军说:“明天早上你先过去整理电线。”6月25日上午,黎军和四、五名工人(雷盛世凯公司安排的工人)在车间整理电线。下午16时左右,李笑山过来后,花两个小时接电箱外电表的线。19时40分左右,李笑山和黎军一起检查遗漏的地方,然后李笑山发现线切割房靠窗户旁边有一个铁盒线槽,便提议说:“如果电线没有电,我们可以把电线剪断,然后利用铁盒线槽接我们的照明线。”李笑山说完找来一副约4米多高的铝合金梯子斜放在墙边,黎军则在下面扶住梯子。当时李笑山打着赤膊,带着电笔及老虎钳爬上梯子,此时黎军拿手电筒往上照。19时48分左右,李笑山用右脚踩在铁盒线槽上,左脚踩在梯子上,半蹲着用手打开线槽盖板,接着将里面的电线拉出来,然后用电笔测试几下。大约过了一分钟,黎军扶梯子的手突然被电击一下,便抬头看到李笑山双手正在颤抖。黎军想爬上梯子拉他下来,但又被电击一下。黎军感觉不对劲,便马上跑到车间外面呼救,并叫人拨打120和110电话。厂区的其他工人听到呼救后陆续赶来帮忙。当黎军和其他人返回现场施救时,看到李笑山整个人后仰,左脚脚背倒挂在铁盒线槽上面,背靠在梯子上,双手张开。黎军见状马上跑去关掉电源总闸,然后和其他四名工人合力将李笑山从上面抬下来。过了一会,120医护人员赶到现场,经医护人员检查,李笑山已经没有生命迹象,接着辖区派出所民警也赶到现场维持秩序,并开展调查。
据专家现场勘察:李笑山在事故发生时使用的铝合金梯子发现有一侧的地脚绝缘防滑垫丢失,还发现铁盒线槽里面的黄色相线的绝缘层已破坏,但未完全剪断。李笑山作业时未关闭总电源开关,经专家送电测试,相电压为190V。
(二)善后处理情况
死者李笑山,男,汉族,1971年2月15日生,身份证住址:湖南省宜章县长村乡石山村第7村民小组,身份证号码:432824********1979,工作单位:华清眼镜(深圳)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进入该公司工程部,从事机器维修工作。
事故发生后,在园山街道保安社区的调解下,雷盛世凯公司与死者李笑山家属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由雷盛世凯公司一次性赔偿死者李笑山家属100.7万元人民币。事故善后赔偿工作已妥善处理。
三、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在2017年6月25日19时50分左右。事故发生后,黎军马上跑到车间外进行呼救,并叫人拨打120和110电话。在关掉电源总闸的情况下,黎军和其他四名工人合力将李笑山从上面抬下来。120医护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对李笑山进行抢救,随后辖区派出所民警、园山街道和保安社区工作人员也赶到事故现场,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置。民警带走现场目击证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区安监局于事故当天20时50分接事故报告后,立即派人赶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对涉事公司进行了查封,现场应急处置无不妥之处。
四、事故原因与性质
(一)直接原因
李笑山违规带电作业。经查,李笑山系华清眼镜(深圳)有限公司工程部机器维修工,未取得电工证。这次李笑山到雷盛世凯公司安装电线是私揽安装工程。李笑山在未弄清楚所剪电线是否有电,也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使用老虎钳剪断电线,由于老虎钳绝缘破损,导致其右手不小心触碰到带电的老虎钳金属体上,且身体和腿触及铝合金人字梯,电流先通过右手流入,接着通过心脏,然后通过腿部和金属人字梯构成电压回路,最后造成触电。
(二)间接原因
1、雷盛世凯公司违法发包。经查,雷盛世凯公司将电线安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李笑山个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规定。
2、李笑山非法承接电线安装工程。经查,李笑山系华清眼镜(深圳)有限公司工程部机器维修工,未取得电工证,为贴补家用,利用闲暇时间私揽电线安装工程。
(三)事故性质
经过对事故原因的分析,该事故是一起因雷盛世凯公司违法发包,李笑山非法承接工程、违规带电作业而造成的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履职情况
2017年6月18日,深圳市雷盛世凯眼镜配件有限公司从坪山碧岭搬迁至园山街道保安社区,事故发生时间为6月25日。事故发生时,该公司正在进行电线、电路敷设和设备调试,尚未正常生产经营,且电线安装属于零星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暂未明确监管部门。
六、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根据对事故原因的分析,调查组提出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如下:
(一)李笑山,私揽电线安装工程,且无证违规带电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李笑山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对其免于处罚。
(二)雷盛世凯公司,违法将电线安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自然人李笑山,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规定。建议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之规定对雷盛世凯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三)雷秀山,作为雷盛世凯公司实际负责人,将电线安装工程违法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自然人李笑山,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之规定对雷秀山进行行政处罚。
七、事故教训和整改措施
(一)雷盛世凯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二)雷盛世凯公司应加强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保障安全生产,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各街道办要认真分析本次事故的原因和性质,吸取事故教训。街道相关部门和各社区要加强对零星小微工程的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强化作业现场管理,确实做到无资质不施工、不安全不施工。
深圳市雷盛世凯眼镜配件有限公司
“6.25”触电死亡事故调查组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