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密市交运天然气有限公司“8·13”一般燃气爆炸事故

2023年8月13日7时05分左右,潍坊高密市凤凰大街与 家纺路交叉路口西南角沿街房发生一起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94万元


事故有关情况
图片

8月12日下午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岭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东岭支行)正常休班未营业,8月13曰银行开门营业,6:50工作人员逢××和大堂经理王×进入银行。7:00运钞车到达银行门口,随后押运员和接库人员郭×进入营业厅,银行保安毛××在门外警戒。7:02王×进入现金区柜台内,因闻到室内气味较重便打开空调。7:04押运员、郭×、逢××陆续进入柜台内,完成交接手续后郭×和押运员走出柜台。7:05运钞车离开银行,逢××进入柜台里侧的备餐间内用电热壶烧水。7:05:47插头插入瞬间,逢××手臂、头发着火,随即发生爆炸。王×在备餐间门口处,身体多处被烧伤。站在银行营业厅门外3米处的郭×和站在营业厅内的毛××,被爆炸冲击波抛到凤凰大街附近(见图 1)。

图片图1 事故地点示意图

此次事故共造成 2 人死亡、2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694 万元。


事故原因分析
图片

(一)直接原因

发生爆炸的原因。根据现场勘查检测结果、现场视频、人员询问笔录和开挖发现的漏气点判断,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农商银行东岭支行北侧高密市交运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管道发生天然气泄漏,泄漏的天然气通过银行污水管道缝隙和周边土壤渗透漫延至银行卫生间后,通过通风管道进入办公区域,积聚达到爆炸极限,遇银行工作人员在备餐间使用电热壶时产生的电气火花发生爆炸。

燃气管道发生泄漏的原因。根据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现场勘验、物证分析,经过专家评估论证,排除了人为破坏、雷电、地质灾害等原因,认定发生泄漏的燃气管道公称直径 200mm,管道壁厚11.3mm不符合《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的要求,电熔套筒壁厚11.3mm不符合《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的要求;燃气管道与上方的污水管道垂直间距不达标,经现场测量污水管道与下方燃气管道的垂直间距60mm;燃气管道受上方多年生长的树根(平均直径60mm)及污水管道挤压,引起燃气管道局部下沉,造成临近挤压点的电熔套筒中间部位破裂,导致天然气泄漏(见图 2、3、4)。

图片图2 燃气管道上方布置示意图图片图3 燃气管道与污水管道净距图图片图4 电熔套管泄漏点

(二)间接原因

1.高密市交运天然气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未经设计施工建设。

(2)巡检维护不到位。

(3)安全风险漏管失控。

(4)安全管理流于形式。

2.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行部门监管职责。

(1)高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行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和市政公用行业(污水处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力,对高密市交运天然气有限公司存在的未经设计施工建设、巡检维护不到位、安全风险漏管失控、安全管理流于形式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监督检查不到位;对自用排水设施私自接入城镇污水管 监督检查不力。

(2)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不力,未健全特种设备监管台账,对高密市交运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管道存在的未对管道进行年度检查、缺少施工、竣工验收资料、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档案建立不齐全等问题监督检查不到位。

3.属地党委政府未依法履行属地监管职责。

1)高密市朝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力,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安排部署不到位,抓工作推进不认真、不彻底。

(2)高密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未认真督促指导高密市有关职能部门和朝 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履行工作职责。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高密市交运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管道泄漏积聚后遇电火花发生爆炸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图片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市工作要求上来,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风险隐患,坚决扛牢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坚决抓贯彻、抓执行、抓落实,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聚焦重点环节,组织“起底式”排查整治。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从现在起至11月底,坚决落实“大起底”排查和全链条整治总要求,聚焦“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问题管网”“问题环境”,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要深刻汲取本次事故教训,对燃气管道老化或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管网”,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运行;对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未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等,要立行立改,并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责任。排查管网周边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设置独立排风装置,或采取措施确保与其他连通密闭建筑保持负压,防止排风管内气体互窜至其他封闭建筑内。

(三)突出强化源头治理,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着眼从源头上、系统上防范安全风险。对于新建燃气管道项目,严把工程质量关,从立项、规划等许可到勘探、设计、施工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为管网安全运行奠定坚实基础。对于现役项目,要加强燃气管道维护和保养,杜绝第三方破坏事故,按照燃气管道检验与评价标准进行检验检查。研判燃气管道沿线民用建筑存在的风险,对靠近燃气管道的民用建筑,特别是进出建筑的公用设施管道与燃气管道存在交叉的建筑,应作为风险研判的重点单位,对燃气管道附近有高大乔木的管段,加强巡线力度,增加其周边窨井的检测频次。推进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标准,强化科技赋能,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构建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全市城镇燃气企业要汲取事故教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要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配齐配强巡检装备 和管线监控设备设施,提升信息化安全监管水平;要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突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实操;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穿越人口密集区、服役年限长等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管道,要制定专项管理方案,加强日常巡护检查力度。

(五)明晰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大公众安全教育培训。

各级党委政府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夯实安全发展根基。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公众安全教育和用气安全知识培训,组织人民群众学习燃气安全知识的学习,采取聘请有经验的燃气专家授课、展板、小视频、宣传单、漫画、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营造全民学习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民燃气安全应急知识。

(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要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方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响应效率和水平,确保一有情况能够拉得出、打得赢。各级公安、卫生、应急、燃气管理、舆情监测等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建立信息即时共享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故第一时间知悉、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现场、第一时间处置,切实把各种损失降到最低,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