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泉区非法火纸作坊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3月28日22时左右,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行流镇邵营村一处火纸作坊,在抽排污水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合人民币126万元。
事故经过 3月28日21时左右,事故作坊主王运礼邀请好友王联合驾驶自家污水运输槽罐车,以及曾在作坊打工的刘效林一起,抽运位于自家住宅后院加工车间污水池内的污水; 刘效林在向抽水池安装抽运水管时,晕倒在污水池内; 王运礼上前施救也昏倒在污水池内; 同行的王联合误以为二人不慎触电,立即让王运礼的亲属去喊人施救,自己关闭车间电源上前施救,昏倒在污水池内; 王运礼的哥哥王运仓赶到现场救人心切,施救时昏倒在污水池内。
事故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不具备安全作业知识的村民,在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且无任何劳动防护情况下,盲目进入聚集大量有毒有害气体的有限空间作业(施救),因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中毒致死。 事故的间接原因为:基层安全网格化管理“宽、散、乱”,相关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未认真组织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等工作,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从而造成的一起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处理
对事故责任人王运礼因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对事故相关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等7名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和诫勉; 责令行流镇政府向颍泉区政府作书面检查,责令颍泉区环境保护局向颍泉区政府作书面检查。
调查报告全文